• 【学院通知】会计学院2023年上半年博士研究生学位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3-01-13 查看次数:

      为了保证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按时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现将2023年上半年博士论文预答辩、答辩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格审查

      学院在开学一周内对申请答辩的博士研究生进行资格审查,学生需在2023223日前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accgraduate@163.com,纸质文件提交至协同创新大楼809办公室):

    1. 《博士研究生学位申请资格审核表》(附件1,每生一份,需导师、财务处等签字盖章,电子版及纸质版);

    2. 2023年预计毕业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核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

    3. 《论文抽检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

    4. 学术创新成果。博士生须在科研系统进行学术创新成果录入,办理时需出示成果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含封面、封底、目录及文章全文);合作者需提交论文合作者的权力放弃申明(具体要求详见附件6);提供成果登录情况截图并加盖学院公章(截图需体现完整成果名称及所发刊物名称等);其他证明材料请按照《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创新成果认定办法实施细则》中的要求提供。

    5. 成绩单(需加盖研究生院培养科公章)。

    二、 论文检测

      通过资格审核的同学需在202322312:00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accgraduate@163.com,纸质文件提交至协同创新大楼809办公室):

    1. 《西南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审核表》(附件5,需要导师签字);

      2. 检测版论文word版,即按检测要求提交论文正文部分,删除版权声明、目录、后记、致谢等内容,命名方式为:姓名-学号-学院-n检(例:张三-115120212099-会计学院-1),正文字数不能少于80000字,即Word文档字数统计中“中文字符和朝鲜语单词”字数;

      3. 全文版论文Word版,包括封面、版权声明、目录、后记、致谢等内容,命名方式为:10651_学号_姓名_LW(说明:命名方式中的”_”为半角的下划线,“LW”为大写的英文字母LW,非论文题目全文。文件命名中不能有空格,专业及研究方向不得隐去);

    4. 诚信承诺书(附件7,需手写签名)。

    博士学位论文检测文字复制率≤10%视为通过检测,若检测率大于10%,需对论文进行不少于两周的修改,方可再次申请检测。若两次检测文字复制率均>10%,需对论文进行半年以上的修改工作,方可再次提出检测申请。


    三、 预答辩安排

    预答辩时间: 2023310-2023320,具体时间和形式与预答辩专家确认后另行通知。预答辩申请需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及学校学位办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预答辩。

    四、 预答辩通过后,20234312:00,提交以下材料:

    1.学位论文电子版,命名方式:10651_学号_姓名_LW(说明:命名方式中的“_”为半角下的下划线,“LW”为大写的英文字母LW,非论文题目全文,如:10651_115120212099_张三_LW);需提供PDF版论文,论文内容需要隐去学生姓名、指导教师姓名,专业及研究方向不得隐去;同时提供WORD版论文,保留论文完整信息。

    2. 论文摘要电子版,TXT版,命名方式为:10651_学号_姓名_ZY(学位论文中文摘要,存为纯文本文件);

    3. 《博士学位论文自评表》电子版,命名方式:学院_专业_学号_姓名_ZPB(说明:命名方式中的“_”为半角下的下划线,“ZPB”为大写的英文字母ZPB);需提供PDF版,须隐去学生姓名、学号、指导教师姓名,专业及研究方向不得隐去(附件8);

    4. 博士学位论文写作使用的原始数据或相关表格,表命名方式:学院_专业_学号_姓名_数据

    五、 经学位办审核符合学位申请基本条件的,由学院(中心)统一领取下列资料后发放给各博士生:

    1. 博士学位申请书

    2. 指导教师学术评议书

    六、 按校学位办相关规定,博士生需在以上时间节点内提交相关材料,不能按时提交者,校学位办将不受理其学位申请,并作自动推迟半年处理。所有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阅工作由研究生院组织,评阅工作将依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的学位论文送审平台进行。

    七、 答辩等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会计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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