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
    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校级科研课题资助办法-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14-09-02 查看次数:

    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校级科研课题资助办法

    (2003年10月制订,2010年5月第三次修订)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激励研究生积极从事创新性科学研究、撰写出高质量的优秀学位论文,学校拨出专项经费,设立“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创新人才培养基金”。为规范管理,特制定本资助办法。

    一、基本原则

    1、以激励创新性科学研究为导向,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为目的。

    2、坚持“保证质量、注重创新、宁缺勿滥”和 “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资助数量

    每年立项课题数量40项左右。

    三、资助金额

    对于获准正式立项的研究生,学校提供每项4000元的资助。

    四、课题来源

    1、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校级课题指南中的课题。

    2、自选课题。

    五、课题完成成果形式

    本课题成果形式包括:学术论文、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学术性专著。

    六、申报时间

    每年申报一次。

    七、申报基本条件

    1、学校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部门的多人联合申报(但课题负责人须为在校研究生),也可个人独立申报。

    2、选题应具有创新性,采用新的研究范式。

    八、立项与审批程序

    1、个人申报。填写《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课题申报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到研究生院培养办。

    2、研究生院初审。

    3、申报材料公示。研究生院将申报材料主要内容(申报者及课题组成员个人基本信息除外)在网上公示。

    4、双盲评审。研究生院对申报材料涉及申请者的有关信息进行密封处理后,聘请三位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5、专家组会议表决。组织召开研究生课题立项审核专家组会议,无记名投票表决,得票过半数者方可确定为立项的课题。

    6、公示。专家组同意立项的课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各方面的意见、异议。

    7、正式立项。公示结束后,对没有异议的课题,报学校批准后正式立项。

    九、资金管理

    1、项目到期结项时,经研究生院组织的专家组论证同意结项者,拨付4000元项目资金,不预先拨付资金。

    2、结项时课题负责人凭与科研工作支出有关的票据,依据学校有关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报销经费。

    3、课题经费支出主要包括:

    (1)项目调研费用,包括资料搜集、必要的出差等方面的费用。

    (2)与资助项目相关的资料购买。

    (3)学术论文发表的版面费。

    (4)其他(不超过资助金额的10%)。

    十、结项

    1、校级科研课题须在1-2年内完成。

    2、校级课题成果形式包括:学术论文、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学术性专著。

    3、结项依据:主要参考与课题研究相关的学术论文发表情况。硕士至少有1篇在CSSCI刊物上发表的成果。成果需注明“本论文研究由西南财经大学创新人才培养基金资助”。

    4、结项时,应向研究生院提供的材料:

    (1)结项表一式3份;

    (2)成果原件3份;

    (3)发表的与课题研究相关的学术论文原件1份及复印件3份。

    十一、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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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028-87092191  学风、考风意见信箱:accjw_d20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