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课时间:2016年9月22日9:30——9月23日16:30
对于本学期要免修的课程,已获得相关课程成绩,要申请免修者,也需要进行课程注册,否则无法取得成绩;在主修专业同步开出的课程(主修专业和双学位专业都在本学期开出同一门课),如申请免修,无需进行双学位的课程注册。待主修专业的此门课程成绩出来后再申请免修。
教学计划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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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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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学位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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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课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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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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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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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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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1)-ECO100-0000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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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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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元微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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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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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1)-MAT101-0000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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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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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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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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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1)-BBA100-0000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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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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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观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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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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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1)-ECO101-0000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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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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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金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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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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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1)-FIN200-0000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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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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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数学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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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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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1)-MAT301-0000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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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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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率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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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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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1)-MAT321-0000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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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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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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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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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1)-PFC200-0000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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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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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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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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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1)-ECO100-0000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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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级的以上课程仅供申请免修的同学选课所用,不会安排教师上课,未修以上课程的同学请通过跨专业选课修读。
二、财务管理双学位免修办理事宜
办理时间:2016年9月19日14:00——9月28日16:00(工作日) 地点:通博楼D209,蒙老师处办理。
1、已获得相关课程成绩,要申请免修者,需要进行课程注册;在主修专业同步开出的课程,如申请免修,无需进行双学位课程注册。
2、教务处主页下载《双学位免修申请表》填写并打印,一式两份;根据《双学位免修申请表》的内容,如实填写好基本信息和申请内容。
(1)“已申请免修学分总分数”按实填写,以前没有申请过请填“0”;
(2)学期填写格式为“20**-20**-1或2学期”;
(3)“申请免修课程”的课程成绩请填写“免修”;
(4)“免修课程教师意见”由会计学院统一认定,不用单独找老师签字;
3、《申请表》需先在“学生学院意见”签字、盖章同意后,交由会计学院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将其中一份《申请表》交回自己所在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由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在教务系统中做免修处理,一份留会计学院备查;
4、免修成绩查询:已通过免修的课程成绩处理结果可于本学期期末在该课程成绩提交后查询,成绩显示为“免修”;一门已修必修课只能免修一门双学位课程。
免修课程要求:
A、课程名称相同、课程性质为必修;其中《财务管理》可申请免修《初级财务学》。 (对于开课单位非会计学院的课程由会计学院进行认定是否可以免修。)
B、学分最多只能相差1个学分;
C、专业课成绩75分及以上(含75分)。
5、主修专业同步开出的课程申请免修者,办理方法如下:
(1)在该门课程开出的学期中,于规定的免修申请时间内向会计学院提交《双学位免修申请表》;同步免修课程要求如下:
A、课程名称相同、课程性质为必修;其中《财务管理》可申请免修《初级财务学》。
B、学分最多只能相差1个学分;
C、专业课成绩75分及以上(含75分)。
(2)在成绩出来之后向会计学院补交一份免修申请表,经会计学院审核,凭审核后的《双学位免修申请表》到教务处125办公室补登免修成绩信息。
6、其他注意事项请关注双学位承办学院的具体通知。专业课最多免修8学分。
三.双学位退学办理
办理时间:2016年9月19日14:00——9月28日16:00(周一至周五)退修双学位的同学这学期请勿选课。
办理流程:
1 、教务处主页下载《双学位退学申请表》填写并打印,一式三份;
2、请办理退学的学生本人持身份证或学生证办理相关手续;
3、《申请表》需先由会计学院审核,在 “双学位承办学院审核意见”处签字、盖章同意后,由学生本人交到教务处审核,审核同意后一份交会计学院,一份交教务处,一份交财务处,凭此申请表到财务处办理退费手续。
四.双学位课程重修
本学期双学位课程重修学习注册时间与主修专业的重修学习注册时间一致。请同学们届时及时关注教务处主页关于本科生重修学习注册的通知。
五.双学位行课
本学期双学位于3月12日起开始行课。
会计学院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