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会计学院2013级二次答辩的安排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02 查看次数:

    请需要参加二次答辩的学生,于65日星期一10:001600将已经定稿的论文纸质稿、电子稿交至弘远楼209办公室,蒙薇老师处。并当场填写相关答辩资料,做好登记。
    登记好后,根据申请答辩专业、人数等情况,反馈答辩老师后确定答辩时间地点,答辩时间地点将以短信方式通知。


    同意参加答辩的前提:
    1、开题报告(老师亲笔签名,并明确“同意开题”)
    2、指导情况记录表(老师亲笔签名,并明确“同意定稿”)
    3、评阅表(老师亲笔签名,且成绩合格)

       地址:通博楼D203室  电话:028-87092977
    传真:028-87092191  学风、考风意见信箱:accjw_d20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