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现将2017-2018-1学期双学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双学位选课
选课时间:2017年9月21日9:30——9月22日16:30
请2014级和2015级修读双学位的同学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进行网上选课。
特别提醒:
1、 双学位教学计划中开课学院为外学院的课程,在周末双学位中不会单独开班,不会安排教师上课,未修此类课程的同学请通过跨专业选课修读。
2、 开课单位为会计学院的课程只能在周末上课,不允许跨选申请免修!!
二.双学位课程免修
办理时间:2016年9月18日13:00——9月26日16:00(工作日),下午
办理流程:
1、已获得相关课程成绩,课程代码与双学位教学计划中课程代码一致的课程,无需申请免修,也无需选课,例如金融学专业双学位教学计划中的《财政学》课程(课程代码为PFC200),同学们已修过的《财政学》课程代码也为PFC200,两门课程代码一样,所以不用提交免修申请,也不用选课。财务管理专业双学位《会计学》课程需要成绩达到75分才能提交免修申请,未达到分数要求的同学需要选周末单开班《会计学》课程,并参加考试;
课程代码与双学位教学计划中课程代码不一致的课程,比如财务管理专业双学位教学计划中的《一元微积分》课程(课程代码MAT101),有部分同学之前是修过《高等数学I》(课程代码MAT301),这两门课程代码不一样,所以同学们还是需要申请免修,也需要注册;
在主修专业同步开出的课程(主修专业和双学位专业都在本学期开出同一门课),如果课程代码一致,无需提交免修申请。如果课程代码不一致,无需进行双学位的课程注册,待主修专业的此门课程成绩出来后再向双学位开办学院提交一份免修申请表,经双学位开办学院审核,凭审核后的《双学位免修申请表》到教务处125办公室补登免修成绩信息。
2、教务处主页(“学生服务”-“学习运用”-“常用下载”)下载《双学位免修申请表》填写并打印,一式两份;
3、《申请表》需先在“学生学院意见”签字、盖章同意后,交由双学位承办学院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将其中一份《申请表》交回自己所在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由本学院教学秘书在教务系统中做免修处理,一份留双学位承办学院备查;
4、免修成绩查询:已通过免修的课程成绩处理结果可于本学期期末在该课程成绩提交后查询,成绩显示为“免修”,不计入绩点计算。
5、其他注意事项请关注双学位承办学院的具体通知。
(1)由会计学院开设的专业必修课不允许通过跨选申请免修,凡是跨选课程申请免修不予同意。
(2)申请免修要求:课程代码、课程名称、课程性质需一致,且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
三.双学位退学办理
办理时间:2017年9月18日9:00——9月26日11:30(工作日)上午
退修双学位的同学这学期请勿选课。
办理流程:请办理退学的学生本人持学生证或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复印件空白处需本人写明“本人自愿退出财务管理双学位”学习,并亲笔签名、日期),本人办理!不得代办!
1、教务处主页(“学生服务”-“学习运用”-“常用下载”)下载《双学位退学申请表》(一式三份)和《双学位转学分申请表》(一份)填写并打印;
2、《退学申请表》需先由双学位承办学院审核,在 “双学位承办学院审核意见”处签字、盖章同意后,由学生本人交到教务处审核,审核同意后一份交双学位承办学院,一份交教务处,一份交财务处,凭此申请表到财务处办理退费手续。
3、需转学分的同学请在办理完退费手续后将承办学院审核通过的《转学分申请表》交到教务处125办公室办理。
四.双学位课程重修
本学期双学位课程重修学习注册时间与主修专业的重修学习注册时间一致。请同学们届时及时关注教务处主页关于本科生重修学习注册的通知。
五.双学位行课
本学期双学位于9月23日起开始行课,具体请咨询双学位承办学院。
注意事项:双学位选课、课程免修、双学位退修办理规定时间内如有任何疑问,同学们可以到办公室咨询。
会计学院 蒙老师 弘远楼209
周一至周五 10:00 — 16:00
教务处、会计学院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