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8年会计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8-06-27 查看次数:

    一、工作目标

    按照《西南财经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学习工作细则》规定,为鼓励本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本着公平竞争、公开录取的原则,开展2017级本科学生会计学院转专业工作。

    二、工作安排

    1.报名时间及方式

    ① 报名时间:201871日起至732300截止。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由通识教育学院负责通知2017级全体学生)。

    2.志愿填报

    学生可填报共两个志愿:第一志愿可填报12017级光华实验班,第二志愿可填报12017级其余普通专业;学生也可只填报一个志愿,但不能同时填报两个光华班或两个普通专业。

    此次报名将实行网上实时公布各专业(光华班)报名学生人数及学分绩点,供报名学生参考。

    3.报名条件

    报名学生须为2017级本科学生。

    经济学基地班、经济与管理国际化创新人才班、CFA创新实验班、中外合作办学、定向生、委培生、受处分、外语类保送生等及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不参加光华实验班及转专业选拔。

    会计学院2017级各专业会计学院各专业报名基本要求

    专业

    GPA

    外语

    数分

    高数

    生源

    会计学

    3.0*

    80#

    80#

    80#

    不限

    财务管理

    3.0*

    80#

    80#

    80#

    不限

    审计学

    3.0*

    80#

    80#

    80#

    不限

    会计学(注册会计师)

    3.0*

    80#

    80#

    80#

    会计学院内部其他非定向专业的学生

    会计学(双语实验班)

    3.0*

    80#

    80#

    80#

    会计学院内部其他非定向专业的学生

    财务管理(双语实验班)

    3.0*

    80#

    80#

    80#

    会计学院内部其他非定向专业的学生

    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

    不参加

    备注

    1:"*"指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者(有效期内)、校艺术团成员,最低GPA要求2.5,但应符合《西南财经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2:"#"指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者(有效期内)、校艺术团成员,最低加权平均75分,但应符合《西南财经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三、考核安排

    1.考核方式

    面试,分为综合面试和外语面试

    2、参加考核的学生名单公示及公布

    教务处完成资格审查后于75日前在教务处主页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参加转专业选拔的学生名单:

    根据报名进入转专业的学生一年级二个学期(秋、春季学期)的学业加权平均成绩,按申请转入专业的学生排名,分别确定学生进入转专业考核名单。

    3.考核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面试考核时间:713日。

    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将于712日公布17:00前在会计学院主页进行公布。

    四、录取

    1.录取名额

    以教务处201862日发布的《关于2017级本科生光华班及转专业咨询工作安排的通知》数据为准,详见:http://jwc.swufe.edu.cn/info/1076/3981.htm

    2.录取方式

    1.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录取

    2.综合成绩=学业成绩*0.5+复试成绩*0.5

    3.复试成绩=面试英语口语测试*0.4+综合能力*0.6

    学院公布的录取方式排名后,依排序依次录取。

    公示期间若发现问题或自愿放弃,依照公布的录取方式,按照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录取。

    第一志愿先行录取,在完成光华实验班的录取后,再进行转专业录取。第一志愿被拟录取的学生(以拟录取公示名单为准),无论是否放弃拟录取资格,都将不再录取第二志愿,也不能参加第二志愿的面试,请同学们填报志愿时务必慎重。

    3.拟录取公示

    公示时间:2018717日—19日。

    公示方式:教务处主页公示(公示完毕后报校务会批准)。

    公示期间若发现问题或自愿放弃,依照公布的录取方式,按照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录取。

    4.报到

    获准转入新专业的学生2018-2019学年第1学期开学报到时,直接到转入专业所在学院办理报到手续并缴费注册(录取名单以学校文件为准)。

    录取结束后若发现问题,取消相应资格,不再递补。

    五、其它

    1.为保证工作的公平公正,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全程监督。

    2.学院须做好相关档案材料的存档工作,以备查询。

    3.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之后,学校不再受理学生要求转回原专业的申请。

    4.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从2018-2019学年第1学期起须按照转入专业修读计划进行学习,学生可利用假期补习和预习新专业的有关课程。

    联系人:蒙薇,电话87092977

    会计学院

    2018621

       地址:通博楼D203室  电话:028-87092977
    传真:028-87092191  学风、考风意见信箱:accjw_d20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