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5日前:学生向指导教师提交定稿论文(设计),最迟15日定稿,没有按要求定稿的论文不得参加答辩;
2015年5月16日-23日:指导教师初评后给出论文(设计)分数并签字后交论文(设计)答辩小组成员传阅;论文(设计)答辩小组成员完成对本小组答辩论文(设计)的审阅工作;
2015年5月23日-30日:论文(设计)答辩,具体时间由各组答辩老师决定。答辩老师决定后,我们将提前2天在会计学院主页上公布。
2015年6月15日前:完成优秀论文推荐以及按总数25%的抽查。抽查不合格,将取消论文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