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校级科研课题资助办法
发布时间:2008-05-02 查看次数:

西南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校级科研课题资助办法

(2003年10月制订,2006年6月第二次修订)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激励博士研究生积极从事创新性科学研究、撰写出高质量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学校拨出专项经费,设立“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创新人才培养基金”。为规范管理,特制定本资助办法。

一、基本原则

1、以激励创新性科学研究为导向,提高我校博士生培养质量为目的。

2、坚持“保证质量、注重创新、宁缺勿滥”和 “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3、每年立项课题数量20项左右。

二、资助对象

原则上为在校1-2年级的博士研究生。

三、资助金额:

对于获准正式立项的博士研究生,学校提供每项4000元的资助。

四、课题来源

1、西南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校级课题指南中的课题。

2、自选课题。

五、课题完成成果形式

本课题成果形式包括:学术论文、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学术性专著。

六、申报时间

每年申报一次。研究生部将于每年的10月---11月组织研究生进行申报。

七、申报基本条件

1、学校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部门的多人联合申报(但课题负责人须为在校1-3年级博士研究生),也可个人独立申报。

2、选题应具有创新性,采用新的研究范式。

3、申报前,申报人须在B2级以上(含B2级)刊物上发表1篇攻读专业或与攻读专业相近的学术论文。

八、立项与审批程序

1、个人申报。填写《西南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课题申报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回研究生部培养科。

2、研究生部初审。

3、申报材料公示。研究生部将申报材料主要内容(申报者及课题组成员个人基本信息除外)在网上公示。

4、双盲评审。研究生部对申报材料涉及申请者的有关信息进行密封处理后,聘请三位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5、专家组会议表决。组织召开博士生课题立项审核专家组会议,无记名投票表决,得票过半数者方可确定为立项的课题。

6、公示。专家组同意立项的课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各方面的意见、异议。

7、正式立项。公示结束后,对没有异议的课题,报学校批准后正式立项。

九、资金管理

1、资助经费分两次拨付。正式立项后拨付首次经费2000元;项目到期结项时,经研究生部组织的专家组论证同意结项者,再拨付2000元;专家组不同意结项者,停止拨付后期资助经费。

2、资助项目的经费直接划拨到课题负责人名下,专款专用。结项时课题负责人凭与科研工作支出有关的票据,依据学校有关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报销。

3、课题经费支出主要包括:

1)项目调研费用,包括资料搜集、必要的出差等方面的费用。

2)与资助项目相关的资料购买。

3)学术论文发表的版面费。

4)其他(不超过资助金额的10%)。

4、对不能按期完成课题研究的,学校将追回已拨付研究经费。对拒不偿还的,将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十、结项

1、博士生校级科研课题须在1-2年内完成。

2、博士生校级课题成果形式包括:学术论文、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学术性专著。

3、结项依据:主要参考与课题研究相关的学术论文发表情况。其中与课题研究相关的学术论文至少有1篇在B1级以上(含B1级)刊物上发表或至少有2篇在B2级刊物上发表,且注明本论文研究由“西南财经大学创新人才培养基金资助”。

4、结项时,应向研究生部提供的材料:

(1)结项表一式3份;

(2)成果原件3份;

(3)发表的与课题研究相关的学术论文原件1份及复印件3份。

十一、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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