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财经大学2010年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aster of Professional Accounting,简称 MPAcc,专业学位代码:530100)项目,是面向会计职业,培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法纪观念,系统掌握现代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对会计实务有充分的了解,具有很强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高素质、应用型的会计专门人才的教育项目。西南财经大学作为国务院学位办首批确定的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培养院校,2010年继续招收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研究生,招收对象为应届生和往届生。
西南财经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重点大学,也是国家“211工程”在“九五”“十五”期间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西南财经大学的MPAcc项目依托学校五十年办学历史中在财经科学方面所形成的厚重知识和经验,结合我国国情,着力为我国工商企业和经济管理部门培养一批高层次、高素质、应用型会计专门人才。我校MPAcc教育中心师资力量雄厚,现有博士生导师11人,教授24人,副教授23人。
一、培养目标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面向会计职业,培养较好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从事会计职业所需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0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对于同等学力人员的要求;
同等学力人员,应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A.相关专业专科毕业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
B.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其他语种参照英语要求办理)等级四级考试;
C.有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一篇(不低于3000字);
D.通过本专业国家自学考试本科段主干课程8门以上。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6.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接收推免生。
经审定可以开展推免生工作的高等学校,可以推荐本校规定数量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并在2009年10月25日前直接到报考单位参加复试和办理接收手续。推荐和接收办法由学校(招生单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被接收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项目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亦不得再参加统考。到2009年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
全日制学习采取全脱产方式,学制一般为两年。
四、拟招生计划
我校2010年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拟招生计划为240人。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0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09年10月16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09年10月10日至10月14日(每天9:00-22:00)。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
(3)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照要求在网报结束前向我校提供如实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书面材料)。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三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等11省(市);二区包括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10省(市);三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报考地处二、三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以下简称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农村教育硕士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09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考生到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3. 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六、考生资格审查
相关单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发现可疑学历证书时,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招生单位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七、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0年1月9日至1月10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11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1月11日8:30至14:3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初试科目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4英语二
3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401会计学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
(四)考试大纲及命题
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为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为全国联考科目。
会计学为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会计学(401)考试大纲由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指委编制,招生单位自命题。
会计学(401)参考书目
1.《会计学》 赵德武主编 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
2.《财务管理学》 彭韶兵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3.《会计》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 经济学科出版社
4.《财务成本管理》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 经济学科出版社
(五)考生到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考场应试。
(六)考生初试成绩通知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相关通知。
(七)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请注意查看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相关通知。
2.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3.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的少数民族身份网报时应如实填写,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八)教育部依据硕士生培养目标,结合年度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我校按照(1:1.2)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会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八、调剂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九、体检
考生复试时应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十、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类别为自筹经费。
十一、学位授予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相应专业硕士学位证书。
十二、就业
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十三、其他
(一)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推荐的参考书均以最新版本为准,仅供参考,考试范围参照相应的考试大纲。
(三)2010年研究生收费问题依照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四)联系方式:
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光华村街55号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610074)
网址:http://yz.swufe.edu.cn
联系人: 吕老师 郑老师
电话:(028)87352244
传真:(028)87352887
西南财经大学MPAcc教育中心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光华村街55号西南财经大学崇文楼5楼MPAcc教育中心(610074)
网址:http://mpacc.swufe.edu.cn /
联系人:姚老师 熊老师
电话:(028)87099380
传真:(028)87099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