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双语课程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08-05-02 查看次数:

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双语课程管理办法

(2005年12月制订,2006年7月第一次修订)

第一条 为适应经济全球化和研究生教育国际化的挑战,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人才,进一步深化我校研究生课程改革,改进和提高双语课程建设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列入研究生开课目录表的课程,均可申请为双语课程。学校按照“保证质量、注重实效、严格审核”的原则予以确认。

第三条 双语课程的分类与认定标准。双语课程分为A、B、C三类。

A类的认定标准:使用外文教材;教师使用外语教学占总授课课时的50%以上;课程考试(考查)中,教师外文命题、学生外文答题的比例不少于50%。

B类的认定标准:使用中文教材;教师使用外语教学占总授课课时的70%以上;课程考试(考查)中,教师外文命题、学生外文答题的比例不少于30%。

C类的认定标准:使用外文教材;教师主要使用中文授课;课程考试(考查)中,教师外文命题、学生外文答题的比例不少于30%。

第四条 双语课程的申报与初审

拟开设双语课程的教师应在每学期开学的两个月内,向学院(中心)提出下学期开设双语课程的书面申请。申请时应填写《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双语课程开课申请书》,并提交拟使用的教材和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等附件一式两份。

学院组织有关专家初审,院长(主任)签字,将《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双语课程开课申请书》、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学进度表各一份报研究生部培养科。

学院(中心)将初审的双语课程列入下学期研究生教学计划,供学生选修。

第五条 双语课程的检查与确认

研究生部、院(中心)对申报的双语课程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不符合认定标准的双语课程,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者,取消双语课程的最终认定资格。

研究生部对经初审并已开出的课程,在开课学期结束前一周组织学生进行问卷调查。

研究生部根据课程申请材料、问卷调查结果和期末考试试卷等,根据本办法的规定,最终确认该课程是否为双语课程及其类别,并将确认结果通知相关学院(中心)和任课教师。

第七条 双语课程工作量的计算

A类双语课程的课时工作量,按研究生一般课程课时的1.5倍计算;

B类双语课程的课时工作量,按研究生一般课程课时的1.3倍计算;

C类双语课程的课时工作量,按研究生一般课程课时的1.2倍计算。

第八条 教师填写的《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双语课程开课申请书》、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学进度表、学生问卷调查结果、学校双语课程认定决定等材料由相关学院(中心)负责存档保管。

第九条 本办法自2005年12月起施行,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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