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程序与要求
发布时间:2008-05-02 查看次数:

西南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程序与要求


依据《西南财经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的有关规定》,研究生部特提出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的工作程序和要求:

1、博士生提出预答辩申请,填写《西南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答辩资格审核表》(相关表格在研究生部主页“表格下载专区”下载),由学院(中心、研究所)进行有关审核;

2、资格审核通过的博士生至少在预答辩前10天将论文送达预答辩专家;

3、学院(中心、研究所)将预答辩方案在公告前报校学位办备案;

4、学院(中心、研究所)提前3天公告预答辩安排;

5、学院组织预答辩会。

预答辩会程序:

(1)预答辩会主持人介绍预答辩专家组成

(2)学院(中心、研究所)负责人介绍研究生培养情况

(3)导师介绍论文写作情况

(4)预答辩人报告论文主要内容

(5)预答辩专家提问

(6)预答辩专家提出论文不足和修改意见

(7)预答辩专家表决(预答辩专家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即通过预答辩)

(8)预答辩会主持人宣布是否通过预答辩结论意见

(9)预答辩会主持人宣布预答辩会结束

预答辩会记录:

预答辩会应进行详细的记录,填写《西南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预答辩会记录表》(相关表格在研究生部主页“表格下载专区”下载)

6、预答辩结束后5日内,学院(中心、研究所)将预答辩表决结果报校学位办备案。

7、按照《西南财经大学关于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关预答辩材料由各培养单位自行归档备查。

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部

2007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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