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财经大学评选优秀硕士论文暂行办法
(1997年制订,2003年8月修订)
一、目 的
通过评选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表彰其作者及指导教师,以提高学位论文质量及研究生教育水平。
二、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原则
校级优秀硕士论文采取院(中心)初评,学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领导小组终审的办法。由校学位办组织实施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
评选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坚持质量第一、宁缺毋滥的原则。
三、评奖条件及评奖时间
各学年度已获得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具备下列条件均可被推荐参评:
1. 学位论文具有重要的理论或现实意义,论文的观点和方法具有创新、独创性或具有新意;
2. 该论文在答辩前校内外专家评阅和答辩中获得一致好评,经答辩后综合评分为优等(85份以上,含85分)或在同专业论文答辩成绩名列前茅;
3. 得到推荐单位(学科专业授权点)2/3以上学术委员会成员的推荐。
4. 每年6月底、7月初组织评选本教学年度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四、推荐及评选程序
1. 各学科专业点所在院(中心)根据本单位硕士学位论文综合排名情况,提出初步推荐论文名单;
2.各学院(中心)对初步推荐的论文组织2名同行专家进行评议。
3.各学院(中心)学术分委员会根据参评条件,以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确定本单位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名单。各学院(系、所、中心)按照本年度通过答辩硕士学位论文10%的比例推荐。
4. 经学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初步审查后,将符合条件及推荐程序的论文连同推荐表及其他有关资料,送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领导小组全体会议讨论,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五、奖励
经评选出的硕士学位优秀论文,由学校发给论文作者《西南财经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获奖证书》和奖金,发给获奖论文指导教师《西南财经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获奖证书》和奖金。
凡被评选出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由作者或学校有关部门将其论文学术观点及对实际工作有价值的建议,负责报送有关部门,并由学校图书馆专柜陈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