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
    转研究生院“开展本学期研究生全英文课程申报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0-09 查看次数:

    关于开展12-13学年第1学期研究生全英文课程申报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学校《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全英文课程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学期研究生双语课程申报与认定工作将于近日启动。现将本次工作安排与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定标准

    研究生全英文课程的认定的标准为:使用英文教材;教师使用全英文教学;课程考试(考查)中,教师命题、学生答题均使用英文。


    二、工作安排


    1、10月10日(星期三)---10月17日(星期三),教师申报、学院审核、送研究生院。


    2、研究生院将根据申报课程上课时间组织学生进行问卷调查。


    3、研究生院根据学院审核情况、学生课程问卷调查结果、期末考试情况等,并按照相关规定最终确定该课程是否为全英文课程。


    三、工作要求


    1、为确保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别是本学期前9周双语课程的认定,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时启动该项工作,积极组织教师申报。


    2、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10月17日(星期三)前将初审合格的全英文课程申报材料(含申请书、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等教学文件),以书面形式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附件:

      研究生课程全英文教学申请表

      研究生全英文课程教学进度计划表

      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全英文课程管理办法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月


    附件3:

    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全英文课程管理办法

    (2005年12月制订,2010年3月第二次修订)

    第一条 为适应经济全球化和研究生教育国际化的挑战,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人才,进一步深化我校研究生课程改革,改进和提高全英文课程建设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列入研究生开课目录表的课程,均可申请为全英文课程。学校按照“保证质量、注重实效、严格审核”的原则予以确认。

    第三条 全英文课程认定标准为:使用英文教材;教师使用全英文教学;课程考试(考查)中,教师命题、学生答题均使用英文。

    第四条 全英文课程的申报与初审

    拟开设全英文课程的教师应在每学期开学的两个月内,向学院(中心)提出下学期开设全英文课程的书面申请。申请时应填写《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全英文课程开课申请书》,并提交拟使用的教材和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等附件一式两份。

    学院组织有关专家初审,院长(主任)签字,将《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全英文课程开课申请书》、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学进度表各一份报研究生部培养科。

    学院(中心)将初审的全英文课程列入下学期研究生教学计划,供学生选修。

    第五条 全英文课程的检查与确认

    研究生部、院(中心)对申报的全英文课程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不符合认定标准的全英文课程,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者,取消全英文课程的最终认定资格。

    研究生部对经初审并已开出的课程,在开课学期结束前一周组织学生进行问卷调查。

    研究生部根据课程申请材料、问卷调查结果和期末考试试卷等,根据本办法的规定,最终确认该课程是否为全英文课程及其类别,并将确认结果通知相关学院(中心)和任课教师。

    第七条 全英文课程工作量的计算标准按研究生一般课程课时的1.5倍计算。

    第八条 教师填写的《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全英文课程开课申请书》、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学进度表、学生问卷调查结果、学校全英文课程认定决定等材料由相关学院(中心)负责存档保管。

    第九条 本办法自2010年4月起施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附件一:

    研究生全英文课程教学申请表


    姓名
    职称/学位
    所在学院
    联系电话
    E-mail
    全英文课程名称
    课程性质
    授课对象
    硕士生(   )   博士生(   )
    授课总学时
    英语讲授的学时
    考核方式
    教 材
    参 考 书
    适用专业、年级
    开课学期
    与全英文课程相关的专业水平、外语水平的说明(应提交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
    曾经讲授
    的全英文课
    程或相关
    中文课程
    课程名称
    学时/学分
    开课学期
    开课对象
    教学大纲:(可加页)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意见:
    主席签字: 年 月 日
    学院(中心)意见:
    院长(主任、所长)签字: 年 月 日
    学校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本表一式三份,申请教师、学院、研究生院各存档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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