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下学期研究生新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按照学校《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新课程管理办法》文件规定,为保证研究生期末选课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工作安排,现研究生院已启动下学期拟新开研究生新课程的申报工作。新开课程须是未进入研究生培养计划且确是本专业需开设而未能开设的课程,课程性质为相应专业选修且能进入研究生培养计划的课程,请有意申报新课程的老师在10月12日(星期五)前将申请表交学院审核。
联系人:杨老师,87092406
附件:
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新课程管理办法
西南财经大学开设硕士研究生新课程申请表
会计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2012.10.09
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新课程管理办法
为适应社会经济的需要,跟踪学科前沿,完善学生专业知识结构,提高研究能力,培养高素质人才,学校鼓励教师开设新课程。为规范研究生新课程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研究生新课程的开设应坚持“符合培养目标、保证课程质量、注重实际效果、严格课程审核”的原则。
第二条 凡未列入研究生培养方案但确需为研究生开设的课程可申请为新课程。开设的新课程为选修课程。
第三条 研究生新课程的认定标准。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课程为研究生新课程:
(1)必要性:课程符合研究生培养目标;
(2)新颖性:课程内容反映学科发展前沿;
(3)系统性:课程内容相对稳定,体系完整,不是现有课程简单的更名、分解或补充;
(4)可行性:教师的教学与研究水平以及教学组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四条 研究生新课程的申请与审批
教师申请:拟开设新课程的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下学期拟开设新课程的申请,填写《新增研究生课程申请表》,提交教材和一式两份的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学校不受理临时性的新课程申请。
学院初审:学院组织专家对教师申请开设课程的必要性、新颖性系统性、可行性进行论证,提出意见,院长(中心主任)签署初审意见,报研究生部。
学校批准:研究生部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对符合标准的,予以确认,通知相关学院(中心)列入下学期学生选课目录。
第五条 研究生新课程的课时工作量,按研究生一般课程课时的1.5倍计算。
第六条 研究生新课程的管理
凡经确认,被列入下学期开课目录表的新课程必须按时开出。连续2年选课人数未达规定最低人数的新课程,将被取消;以后若需再开,应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重新办理申请和确认。
开新课程的教师应在接到教学任务书后一周内向院(中心)和研究生部提供该门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材选用计划各一份,做好开新课程的准备工作。
院(中心)和研究生部对新课程的开设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新课程,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者,取消新课程的资格,并在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第七条 教师填写的《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新课程开课申请书》、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学进度表、学校新课程认定决定等材料由相关学院(中心)负责存档保管。
第八条 本办法自2005年12月起施行,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研究生部
附:研究生新开课程申请表
西南财经大学开设硕士研究生新开课程申请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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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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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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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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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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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课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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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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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课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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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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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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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 考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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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年级、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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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课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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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课程的必要性、新颖性、系统性与可行性:(可加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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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同类课程开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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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
讲授
的主
要课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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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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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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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课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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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课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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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大纲:(可加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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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中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意见:
主席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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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中心)意见:
院长(主任、所长)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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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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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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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一式三份,申请教师、学院、研究生部各存档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