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校级、省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中心:
按照川学位办和《西南财经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近期将开展我校推荐校级、省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基本条件
1、主要推荐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期间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在2006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如属优秀也可推荐(需校外3名同行博士生导师联名推荐)。
2、本次论文评选分为“基础研究类”或“应用基础研究类”。“基础研究类”论文,突出原始创新,激励博士生在本学科前沿从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论文,突出服务需求,激励博士生从国家、区域或行业重大需求中,提炼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科学问题开展研究。推荐参评学位论文时,须注明参评学位论文属于“基础研究类”或“应用基础研究类”。
3、攻博期间及获得博士学位后一年内获得与博士学位论文有关的重要成果不少于5项(B1级及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不少于2篇,以《西南财经大学中文学术期刊等级分类目录(2008年版修订版)》为准)。
4、参评单位报送的论文,必须与提交国家图书馆原文完全一致。
5、参评单位要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学术失范行为和学位论文原文的审查力度,确保推荐论文的质量。
二、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 个人申请或导师推荐。在上述时间范围内获得博士学位的个人及其导师,于2013年5月5日前向所在学院、中心提出申请或推荐,并填写有关表格和提供以下材料:
1、纸质材料2份
1)与提交国家图书馆存档原文一致博士学位论文。请双面打印或复印后装订。
2)每篇论文对应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1)、作者简况表(附件2)。请按顺序装订成册,与相应的博士学位论文夹放在一起。
3)推荐表中最多只能填写5项已经公开发表或审批的代表性成果;各项成果均应与博士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并能反映学位论文水平,且为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及获得博士学位后一年内获得;推荐单位要准确填写推荐表中各项成果的查询信息,确保按此查询信息能查询到相应成果,以便于专家评议时核查。若提供的查询信息不准确,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推荐单位自负。
请提供一套与推荐表中所填5项代表性成果对应的证明材料,并单独装订。成果若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证明材料须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及学术论文复印件;若为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只须提供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若为审批后的奖励或专利,只需提供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与之无关的其余材料一律不要提供。
4)需专家联名推荐方能申报的学位论文所填写的《专家联名推荐表》(附件3)。
5)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结果,与相应学位论文夹放在一起。
2、电子材料(发学位办邮箱
xwb@swufe.edu.cn)
1)博士学位论文原文(PDF格式);
2)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WORD格式);
3)作者简况表(WORD格式);
请确保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一致。
(二)学院、中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选。各学院(所、中心)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提出申请或推荐的博士学位论文进行评议,按照评选办法确定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候选人名单(并确定排名顺序),连同有关材料于2013年5月6日以前报校学位办,逾期不予受理。
(三)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于2013年5月9日前召开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审专家会议,初步确定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名单,并从中推荐参加四川省及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
(四)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名单报学校批准。
(六)校学位办在5月17日前上报有关推荐材料。
三、评选指标及奖励
获得全国、省级、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称号的作者及其指导教师,按照国家、四川省学位办及我校有关规定予以表彰。
四、其它
请各单位尽快向本单位博士生导师传达本通知精神,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博士生申报。
特此通知
西南财经大学学位办
二0一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关于2013年优博评选材料申报的特别提示
附件1、《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附件2、《作者简况表》
附件3、《专家联名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