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届毕业及授位研究生电子图像采集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学院(中心):
根据省教育厅及新华通讯社四川分社的安排,我校2015届毕业研究生的电子图像采集工作将于2014年5月14日-5月17日进行,我院图像采集的具体事宜如下:
1、拍摄时间:5月14日至5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时间 |
学院 |
拍摄地点 |
5月15日 14:20-16:00 |
会计学院 |
懿德楼I座304(柳林校区) |
2、拍摄地点:柳林校区懿德楼I座304
3、本次电子图像采集将采用读取二代居民身份证识别学生信息,请同学们务必带上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图像采集。
4、着装要求:不要穿接近肤色(黄、浅黄、土色等)及拍摄背景(蓝色)的服装,不戴围巾,不穿长毛领子外衣,免冠,不戴变色眼镜和墨镜。
5、收取费用:按教育厅文件规定每生15元(返回照片:2寸4张,1寸8张,背胶)。研究生院将按照各学院(中心)填报的数据表格人数收费,各班收齐后于拍摄时统一交研究生院工作人员,由研究生院支付拍摄单位。
6、其它事项:
a) 在安排的拍摄时间内,各学院(中心)研究生由辅导员带队,按学号顺序在上述时间前排好队,依次拍摄,以免混乱。
b) 拍摄完成后,学生须按出口通道迅速离开拍摄场地。
c) 如确因无法抗拒的原因在学校安排的拍摄时段不能参加拍摄的学生应及时自行到新华通讯社四川分社第二办公区(陕西街34号,电话:86122706,86149424)补拍或在各实习地省会城市新华社分社补拍,所拍照片、电子图片光盘交回(寄回)所在学院(中心),由学院(中心)统一提交研究生院。如因没有进行图像采集而延误文凭发放及注册,后果自行负责。
d) 对于在校学习期间身份证号、姓名发生变更的同学(身份证号变更不包括正常15位升至18位),请将新、旧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发证机关(身份证背面有注明)证明,户口本常住人口登记卡(含本人信息页面)复印件交研究生院备案(柳林校区腾骧楼221房间,电话87092883)。如在校学习期间身份证号、姓名信息发生变更又未到研究生院登记备案的,将无法进行毕业及学位信息电子注册。
特此通知
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201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