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
    关于申报2015-2016第二学期本科课程教学助理需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29 查看次数:

    各位老师、同学:
    为进一步深彻转变课程教学范式,提升学生学业挑战度和自主学习能力,强化学习过程激励,增加学生学习投入,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按照《西南财经大学关于开展本科课程教学助理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见附件),学校将继续在部分课程中开展本科教学助理(以下简称“教学助理”)工作试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范围及要求

    1.按照学校工作安排,2015-2016第二学期教学助理试点课程为:思政类、数学类和大学科基础类课程。

    2.试点课程必须按照学校要求提交课程实施方案(见附件),明确教学助理工作内容。

    3.原则上,申报教学助理的课程其班级规模不低于60/班,超过120/班的课程可申请2名教学助理。

    4.申请教学助理岗位的研究生须品学兼优、责任心强,参加教学助理培训并考核合格。每位研究生每学期只能担任一个教学班的教学助理。鼓励有条件的学院其相关专业新进教师担任教学助理。

    5.教学助理须随堂听课,根据课程性质和教学需要,主讲教师可安排教学助理承担以下工作:

    1)批改作业;

    2)组织小班讨论;

    3)协助教师开展专业文献读书会活动;

    4)协助教师指导学生参与学科竞赛;

    5)指导学生参与教师的科研项目。

    6.数学类、统计学、计量经济学、会计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等课程,每学期课后作业至少每周一次(除第一周和第十六周外),作业形式由主讲教师根据课程性质在课程实施方案中确定。教学助理的工作主要包括批改作业、组织案例分析和批改课程论文,每次批改作业后为教师提供作业分析报告用于作业评讲。其他类型的课程,每学期课后作业至少每两周1次(有特殊要求的课程须报教务处审核批准),主讲教师可以根据课程性质在课程实施方案中安排教学助理承担批改作业、组织小班讨论、组织案例分析、批改课程论文、协助开展专业文献读书会活动或协助指导学生参与学科竞赛等工作;主讲教师可根据课程性质灵活确定教学助理的工作形式,并确保工作量饱满。

    7.在完成主要职责的同时,主讲教师还应积极参与课程教学范式改革和教学研究,负责对所授课程的教学助理进行业务指导和工作评价,批改作业不少于每次所布置作业量的10%

    8.数学类、统计学、计量经济学、会计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等课程的教学助理津贴为1200/月。其他类课程的教学助理津贴为800/月。承担教学助理工作的新进教师免除考核一学期教学工作量,不发放教学助理津贴。

    二、试点工作安排及申报方式

    1.工作安排:本次教学助理试点的工作安排如下:

    工作内容

    时间安排

    主讲教师提交本科课程教学助理需求申请

    1228日——13

    学院审核合格后提交教务处审核

    15日以前

    教务处审核后发布课程名单及要求

    17日以前

    符合条件学生提交本科课程教学助理申请

    18日——110

    主讲教师确定初选名单

    111日——113

    学院审核无误后提交教务处

    115日以前

    教务处审核后公布下学期本科课程教学助理名单

    119日以前

    拟聘用教学助理与学校签订三方协议,正式上岗

    31日——34

    2.申报方式:本科课程教学助理岗位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和学生登入本科课程教学助理网上申报管理系统(网址:http://10.8.100.151)填写相关申报材料。

    联系人:欧李梅 87093011

    教务处

    20151228


    附件/uploadfile/2015/1229/20151229034808735.pdf
    附件/uploadfile/2015/1229/20151229034809124.pdf
    附件/uploadfile/2015/1229/20151229034809155.pdf

       地址:通博楼D203室  电话:028-87092977
    传真:028-87092191  学风、考风意见信箱:accjw_d20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