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
    会计学院关于2016届硕士生学位论文定稿、打印、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26 查看次数:

    为了保证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按时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学位论文定稿、印刷工作安排

    1.学位论文定稿应有指导教师签署的意见,按学校统一格式印制(详见《西南财经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形式与格式的基本要求》、《西南财经大学专业学位论文形式与格式的基本要求》等)。

    2根据学校《关于启用学术不端行为文献检测系统的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所有研究生学位论文必须通过检测,方可进入论文打印、评阅阶段。

    会计学院2016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时间为:2016315—31,学生须在此期间提交用于检测的学位论文电子稿,由学院统一组织检测工作,检测共分3批次。若三次检测文字复制率均>15%,需对论文进行半年以上的修改工作,方可再次提出检测申请。论文检测通过后,方可打印论文。打印的论文应由作者亲自校对,以保证质量。

    3论文提交:

    学生应于201645日前向会计学院提交定稿论文,用于论文评阅与答辩。逾期未提交论文的,其学位申请不予受理,作自动推迟半年处理。

    论文定稿提交内容:

    1)每名学生须提交论文7本,其中5本为双盲论文;

    2)论文指导记录表1份,须由指导教师签字确认。

    学院于46日将检测通过的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刻录光盘及汇总名单交学位办。

    论文答辩结束后,学生根据答辩委员会的意见修改论文并印刷,于2016610日前向学院提交修改后的论文,包括:论文答辩修改记录表、论文电子稿和论文正式印刷稿

    由学院统一收齐后于20166月底按要求向学位办、图书馆和档案馆提交论文。学生本人于2016615日前向学校图书馆提交论文电子稿

    二、资格审核

    1由学院审核毕业生学分数、中期考核材料等。

    2由学院审核毕业生奖惩情况。

    3由学院审核开题报告通过情况。

    以上审核结果由学院汇总后于320日前报送校学位办。

    三、论文评阅工作

    1会计学院论文评阅时间为2016410日至510

    2论文评阅由会计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进行,经学位办审核批复后进行论文评阅工作。

    3学生于2016418—22到学院领取《硕士学位申请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登记表》各1,有关项目填写完整后,由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务必201656日前将《硕士学位申请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登记表》返回学院

    4每份学位论文的评阅不少于2人,其中须有一名校外专家。

    5为公正评估论文质量,各学院、中心应对论文作双盲处理后方可送审,严禁答辩人参加论文送审工作。

    四、论文答辩工作

    1会计学院2016届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时间安排:学术型学位:2016514日;专业学位:2016521日。答辩地点另行通知。

    2论文答辩工作由会计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在收齐所有送审的论文评阅意见后并经学位办审核批复后进行。

    3每答辩组有35位答辩委员。答辩委员为严谨、认真负责具有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同行专家,其中须有一名校外专家。

    4每份学位论文的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不重复。

    5论文答辩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严格把好论文质量关,对论文可分别作出通过、不予通过的决议并将结果于2016531日前报学位办。

    五、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

    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于6月初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

    校级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于4月确定抽检名单,并安排送审工作。5月底公布抽检结果,如抽检结果与学院所组织的评阅结果不同,以抽检结果为准

    七、答辩材料

    1《硕士学位申请表》、《硕士研究生毕业登记表》中学位课成绩栏应将全部必修课成绩填入。

    2学院于答辩前统一向学位办提交毕业生电子注册照片每生二寸4张(在职专业学位、高校师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生提交毕业生电子注册照片每生二寸2张)。

    八、统一答辩工作安排

    1201647抽签确定参加统一答辩人员名单。

    2研究生院于2016423组织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统一答辩会。

    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2016126

    会计学院2016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定稿、打印、答辩工作安排时间表

    时间

    工作内容

    201631

    毕业生返校

    2016315—31

    学院收取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稿统一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分3批次检测)

    2016320日前

    学院审核硕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工作(结果报学位办)

    201645日前

    学院收取学生硕士学位论文定稿

    201646

    学院提交硕士论文汇总光盘及汇总名单

    201647

    硕士学位论文统一答辩抽签工作

    2016411

    收取统一答辩硕士学位论文纸质版

    2016420

    收取统一答辩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

    2016423

    研究生院组织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统一答辩会工作

    2016410—510

    学院进行毕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工作(评阅安排报学位办)

    2016418—56

    学生领取《硕士学位申请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登记表》填写并返回学院

    2016514

    学院进行学术型学位毕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答辩安排报学位办)

    2016521

    学院进行专业学位毕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答辩安排报学位办)

    2016531日前

    学院提交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结果及学位分委员会决议等材料

    20165月底

    公布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结果

    20166月初

    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

    2016610日前

    学生提交答辩后修改的论文

    201661—615

    校学位办进行毕业生证书制作工作及校学位委员会会议准备工作

    20166月中下旬

    校学位委员会会议审核毕业生学位授予工作

    20166月底—7月初

    2016届研究生证书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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