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按时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学位论文定稿、印刷工作安排
1.学位论文定稿应有指导教师签署的意见,按学校统一格式印制(详见《西南财经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形式与格式的基本要求》、《西南财经大学专业学位论文形式与格式的基本要求》等)。
2.根据学校《关于启用“学术不端行为文献检测系统”的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所有研究生学位论文必须通过检测,方可进入论文打印、评阅阶段。
会计学院2016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时间为:2016年3月15日—31日,学生须在此期间提交用于检测的学位论文电子稿,由学院统一组织检测工作,检测共分3批次。若三次检测文字复制率均>15%,需对论文进行半年以上的修改工作,方可再次提出检测申请。论文检测通过后,方可打印论文。打印的论文应由作者亲自校对,以保证质量。
3.论文提交:
学生应于2016年4月5日前向会计学院提交定稿论文,用于论文评阅与答辩。逾期未提交论文的,其学位申请不予受理,作自动推迟半年处理。
论文定稿提交内容:
(1)每名学生须提交论文7本,其中5本为“双盲”论文;
(2)论文指导记录表1份,须由指导教师签字确认。
学院于4月6日将检测通过的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刻录光盘及汇总名单交学位办。
论文答辩结束后,学生根据答辩委员会的意见修改论文并印刷,于2016年6月10日前向学院提交修改后的论文,包括:论文答辩修改记录表、论文电子稿和论文正式印刷稿。
由学院统一收齐后于2016年6月底按要求向学位办、图书馆和档案馆提交论文。学生本人于2016年6月15日前向学校图书馆提交论文电子稿。
二、资格审核
1.由学院审核毕业生学分数、中期考核材料等。
2.由学院审核毕业生奖惩情况。
3.由学院审核开题报告通过情况。
以上审核结果由学院汇总后于3月20日前报送校学位办。
三、论文评阅工作
1.会计学院论文评阅时间为2016年4月10日至5月10日。
2.论文评阅由会计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进行,经学位办审核批复后进行论文评阅工作。
3.学生于2016年4月18日—22日到学院领取《硕士学位申请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登记表》各1份,有关项目填写完整后,由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务必于2016年5月6日前将《硕士学位申请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登记表》返回学院。
4.每份学位论文的评阅不少于2人,其中须有一名校外专家。
5.为公正评估论文质量,各学院、中心应对论文作双盲处理后方可送审,严禁答辩人参加论文送审工作。
四、论文答辩工作
1.会计学院2016届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时间安排:学术型学位:2016年5月14日;专业学位:2016年5月21日。答辩地点另行通知。
2.论文答辩工作由会计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在收齐所有送审的论文评阅意见后并经学位办审核批复后进行。
3.每答辩组有3-5位答辩委员。答辩委员为严谨、认真负责具有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同行专家,其中须有一名校外专家。
4.每份学位论文的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不重复。
5.论文答辩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严格把好论文质量关,对论文可分别作出通过、不予通过的决议并将结果于2016年5月31日前报学位办。
五、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
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于6月初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
校级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于4月确定抽检名单,并安排送审工作。5月底公布抽检结果,如抽检结果与学院所组织的评阅结果不同,以抽检结果为准。
七、答辩材料
1.《硕士学位申请表》、《硕士研究生毕业登记表》中学位课成绩栏应将全部必修课成绩填入。
2.学院于答辩前统一向学位办提交毕业生电子注册照片每生二寸4张(在职专业学位、高校师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生提交毕业生电子注册照片每生二寸2张)。
八、统一答辩工作安排
1.2016年4月7日抽签确定参加统一答辩人员名单。
2.研究生院于2016年4月23日组织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统一答辩会。
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2016年1月26日
会计学院2016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定稿、打印、答辩工作安排时间表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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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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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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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返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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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15日—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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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收取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稿统一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分3批次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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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2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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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审核硕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工作(结果报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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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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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收取学生硕士学位论文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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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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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提交硕士论文汇总光盘及汇总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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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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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学位论文统一答辩抽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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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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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统一答辩硕士学位论文纸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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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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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统一答辩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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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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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组织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统一答辩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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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10日—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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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进行毕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工作(评阅安排报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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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18日—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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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领取《硕士学位申请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登记表》填写并返回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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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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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进行学术型学位毕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答辩安排报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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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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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进行专业学位毕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答辩安排报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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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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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提交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结果及学位分委员会决议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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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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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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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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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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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1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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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提交答辩后修改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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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1日—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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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学位办进行毕业生证书制作工作及校学位委员会会议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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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中下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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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学位委员会会议审核毕业生学位授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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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底—7月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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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届研究生证书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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