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硕博贯通研究生博士生资格考核工作安排
根据《西南财经大学“硕博贯通”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和《西南财经大学“硕博贯通”研究生博士生资格考核工作暂行办法》的要求,会计学院特针对硕博贯通研究生博士生资格考核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科学选拔,确保生源质量;坚持公平公正,结果公开;坚持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坚持客观评价、以人为本。
二、工作安排
1.考核对象
会计学院所属会计学、财务管理及审计学专业2017级普通“硕博贯通”研究生。(2017级光华博士创新项目学生按照经济与管理研究院制定的考核实施方案执行。)
2.时间安排
2018年11月21日 上午9:00-12:00,颐德楼H415
3.考核形式及考核内容
(1)考核形式:面试;
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外语水平、研究能力和综合素质四个方面,统一以满分100分计分,不划分比例。
(2)思想政治考核
与面试同时进行,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计入综合成绩,只评价合格与否,对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100%
三、 录取与申诉处理
1.坚持“质量优先”的原则,在所有硕博贯通项目在读学生中进行考核选拔,从严择优审核。
2.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在项目内(不区分专业)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保留到小数点后面2位)。综合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考核情况经学校研究生院审核后,由学院进行公示。学生对审核结果有异议者,提交学院资格审核领导小组审议评定。
4. 资格考核通过且取得博士生学籍者,转为博士生培养;未通过者,按照《西南财经大学 “硕博贯通”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等政策办法执行。
附:《会计学院硕博贯通研究生博士生资格考核工作实施方案》/uploadfile/2018/1105/20181105023833321.pdf
会计学院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