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2019年上半年博士研究生学位工作安排
为了保证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按时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现将2019年上半年博士论文预答辩、答辩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格审查
学院在开学第二周内对申请答辩的博士研究生进行资格审查,学生需在2019年3月11日12:00前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到accgraduate@163.com,纸质文件提交至通博楼D座302办公室):
1. 《西南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答辩资格审核表》(附件1,每生一份,需导师、财务处等签字);
2. 《2019届预计毕业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核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
3. 《博士毕业生论文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
4. 科研成果。办理时需出示科研成果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含封面、封底、目录及文章全文);如果博士生以合作成果提交毕业科研审核,必须获得其他合作者的书面同意。如其他合作者署名单位为西南财经大学,则必须由其他合作者作出书面承诺,承诺不再使用该项成果申请西南财经大学博士毕业科研成果认定。承诺书需由申请人导师签字,并加盖申请人学院(中心)公章,权利放弃申明模板(附件4);
5. 成绩单(需加盖研究生院培养科公章)。
二、论文检测
申请预答辩的同学需在2019年3月11日12:00前同时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到accgraduate@163.com,纸质文件提交至通博楼D座302办公室):
1. 《西南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审核表》(附件5,一式三份,需要导师签字);
2. 检测版论文word版,即按检测要求提交论文正文部分,删除封面、版权声明、目录、后记、致谢等内容,命名方式为:姓名-学号-学院(例:张三-115120201999-会计学院);
3. 全文版论文Word版,包括封面、版权声明、目录、后记、致谢等内容,命名方式为:学院_专业_学号_姓名_LW(说明:命名方式中的”_”为半角的下划线,“LW”为大写的英文字母LW,非论文题目全文。文件命名中不能有空格);
4. 诚信承诺书(附件6,需手写签名)。
博士学位论文检测文字复制率≤10%视为通过检测,若检测率大于10%,需对论文进行不少于两周的修改,方可再次申请检测。若两次检测文字复制率均>10%,需对论文进行半年以上的修改工作,方可再次提出检测申请。
对于第一作者署名单位为西南财经大学、第二作者为我校学生所发表的科研论文,在进行该生学位论文检测时,可将该文第二作者视为第一作者去除相关引用文字后进行复制率检测。具体操作见附件7和附件8。
三、预答辩安排
预答辩时间: 2019年3月18日——2019年3月29日,具体时间与预答辩专家确认后另行通知。预答辩申请需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及学校学位办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预答辩。
四、预答辩通过后,需在2019年4月8日12:00前,提交以下材料:
1. 学位论文电子版,命名方式:学院_专业_学号_姓名_LW(说明:命名方式中的“_”为半角下的下划线,“LW”为大写的英文字母LW,非论文题目全文,如:会计学院_会计学_115120201999_张三_LW);需提供PDF版论文,论文内容需要隐去学生姓名、指导教师姓名;同时提供WORD版论文,保留论文完整信息。
2. 《博士学位论文自评表》电子版,命名方式:学院_专业_学号_姓名_ZPB(说明:命名方式中的“_”为半角下的下划线,“ZPB”为大写的英文字母ZPB);需提供PDF版,需隐去学生姓名、指导教师姓名等(附件9);
3. 博士学位论文写作使用的原始数据或相关表格,表命名方式:学院_专业_学号_姓名_数据
五、经学位办审核符合学位申请基本条件的,由学院(中心)统一领取下列资料后发放给各博士生:
1. 博士学位申请书
2. 指导教师学术评议书
六、按校学位办相关规定,博士生需在以上时间节点内提交相关材料,不能按时提交者,校学位办将不受理其学位申请,并作自动推迟半年处理。所有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阅工作由研究生院组织,评阅工作将依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的学位论文送审平台进行。
七、答辩等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uploadfile/2019/0304/20190304034959406.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