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障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按时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论文提交及检测
1. 根据学校《关于启用“学术不端行为文献检测系统”的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所有研究生学位论文必须通过检测,方可进入论文评阅阶段。论文检测率≤15%,视为通过检测。会计学院检测共分2批次,第一次检测时间为2019年9月26日,第二次检测时间为2019年10月9日,由学院统一组织检测工作,若两次检测文字复制率均>15%,需对论文进行半年以上的修改工作,方可再次提出检测申请;
对于第一作者署名单位为西南财经大学、第二作者为我校学生所发表的科研论文,在进行该生学位论文检测时,可将该文第二作者视为第一作者去除相关引用文字后进行复制率检测。具体操作见附件2和附件3。
2.学生提交的学位论文应符合《西南财经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形式与格式的基本要求》(http://graduate.swufe.edu.cn/info/1089/1751.htm)。学生在研究生管理系统(http://gms.swufe.edu.cn)中填写基础信息及论文信息,上传论文(匿名版)。指导教师需在学生论文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前,在系统中进行审查评议;请注意,提交系统的论文通过检测不可再进行修改,提交时请务必注意版式;
3.参加第一次检测的同学,需在2019年9月23日前在系统中提交论文;参加第二次检测的同学,需在2019年10月6日前在系统中提交论文(学生在系统中提交论文后,请自行提醒导师进行评阅,导师未评阅的论文不得进行检测);
4.同时,学生需提交检测版论文及全文版论文(均为Word电子版),由各班汇总后连同《西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申请汇总表》(附件1)提交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检测版即按检测要求提交论文正文部分,删除封面、版权声明、目录、后记、致谢等内容,命名方式为:姓名-学号-学院(例:张三-115120201999-会计学院);全文版即包括论文的所有要件,命名方式为:学院_专业_学号_姓名_LW(说明:命名方式中的”_”为半角的下划线,“LW”为大写的英文字母LW,非论文题目全文。文件命名中不能有空格);
5.检测前学生需提交导师同意定稿检测的签字封面,及诚信承诺书(附件5)。
二、 资格审查
1.由学院、中心审核毕业生学分数、中期考核材料等。
2.由学院、中心审核毕业生奖惩情况。
3.由学院、中心审核开题报告通过情况。
填写预计毕业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核汇总表(附件4),于2019年10月8日前完成资格审查。预计毕业生资格审核汇总名单将用于校级硕士学位论文抽检。
三、 论文抽检
校级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于2019年10月16日确定抽检名单(抽检名单从预计毕业生名单中抽取),并安排送审。
如抽检学生本次不提交学位论文或有论文检测未通过等原因未能定稿,将自动进入下一次校级抽检名单,随下一次抽检论文一同送审。抽检学生的学位论文,学院不再安排评阅工作,其抽检结果即为评阅结果。抽检结果预计于6月初公布,抽检结果合格的,各学院、中心方可安排答辩工作。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论文全部抽检。
四、 论文评阅
1. 学院论文评阅时间为2019年10月16日至11月15日;
2. 论文评阅由各学位分委员会组织,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进行双盲评阅。
3. 领取并填写学位申请书、毕业生登记表等文件,并于5月初返回学院,具体时间待通知。
五、 论文答辩
答辩安排在2019年11月16日至11月30日,以后期通知为准。
六、 论文终稿提交及答辩材料归档
1. 论文答辩结束后,答辩通过的学生应根据专家意见修改论文,并提交论文终稿至学院(命名方式和要求同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 按照图书馆、档案馆要求提交论文。
3. 答辩前统一向学院提交毕业生电子注册照片每生二寸4张(在职专业学位、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生提交毕业生电子注册照片每生二寸2张)。
2019年(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定稿、打印、答辩工作安排时间表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2019年9月17日—10月14日 |
学院(中心)进行硕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并导入系统 |
2019年10月10日前 |
学院(中心)审核硕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工作,报预计毕业生名单 |
2019年10月16日 |
确定硕士事前抽检名单 |
2019年10月18日 |
学院(中心)提交抽检硕士论文汇总光盘及汇总名单等资料 |
2019年10月16日—11月15日 |
学院(中心)进行毕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工作(评阅安排报学位办) |
2019年11月16日—11月30日 |
学院(中心)进行毕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答辩安排报学位办) |
2019年12月10日前 |
学院(中心)提交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结果及学位分委员会决议等材料 |
2019年12月初 |
公布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结果 |
2019年12月10日—12月15日 |
校学位办进行校学位委员会会议准备工作 |
2019年12月中下旬 |
校学位委员会会议审核毕业生学位授予工作 |
2019年12月底—2020年1月初 |
证书发放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