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高博士研究生教育质量和创新能力,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现根据《西南财经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管理
会计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并对其过程和结果负责,同时受理考生的申诉,联系电话:028-87098040。
二、招生计划
本单位拟招生计划总数19人。
其中已录取“直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考生15人,“统一考试”拟招生计划为4人,最终招生录取计划根据学校实际下达计划为准,学院将适当根据生源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微调。
会计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各专业录取情况: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拟招生 计划 |
已录取 人数 |
统一考试 拟招生计划 |
120201 |
会计学 |
8 |
6 |
2 |
1202Z6 |
财务管理 |
8 |
7 |
1 |
1202Z7 |
审计学 |
3 |
2 |
1 |
合计 |
19 |
15 |
4 |
三、复试
(一)复试报到
1.报到时间:2021年5月30日12:15—13:00
2.报到地点:柳林校区颐德楼5楼H511教室
3.复试费:120元/人。
备注:本次复试采取网上缴费的方式,会计学院考生缴费时间为即日起至2021年6月2日。考生可使用手机微信在西南财经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进行缴费,或使用电脑登录西南财经大学缴费平台(http://pay.swufe.edu.cn/)进行缴费。(见附件1)
4.考生报到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需本人签写姓名和日期):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
(2)《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导师考核表》。
(3)满足《西南财经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考试科研加分规定》条件的考生,须提交科研成果原件(查验)及复印件(复印件应当包含封面、目录、正文、封底),提交科研成果的考生需签订《学术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二)复试内容
包括专业考核、导师评价、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等。
1.专业考核:采取面试方式。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外语水平、研究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考核内容可参考《西南财经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专业课科目。满分为100分。
2.导师评价:由考生所报考导师独立负责,应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包括科研计划书、已发表论文、学术能力、培养潜质等。满分为100分。
3.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量化打分,考核结果为合格和不合格。
(三)面试安排
1.面试时间:2021年5月30日13:30-18:00
2.面试地点:柳林校区颐德楼5楼教室(H509、H510、H511)
3.面试分组:每组由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和1名记录人员组成。
面试程序规范,有现场记录、评语和成绩,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注意事项:面试阶段,考生不得向面试老师提交规定以外的材料。
4.面试程序:
(1)每名考生单独面试,现场随机抽签的方式决定面试顺序;
(2)考生自我介绍;
(3)成果展示:每名考生需准备10分钟的研究成果PPT展示,内容不限,可以是工作论文、已公开发表论文或研究设想等(要求隐去硕士导师和博士报考导师的相关信息);
(4)专家提问:考察其专业知识、外语水平、研究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5)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
5.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初试总分÷3)×60%+专业考核成绩×30%+导师考核成绩×10%+科研加分
其中,专业考核成绩=面试成绩×100%
四、科研
实行科研加分制。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于复试前向会计学院提交科研成果扫描件,学院安排专人负责对科研成果进行审核,对科研成果等级进行评定。
(一)加分条件
1.科研成果必须为学术论文;
2.必须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必须为近5年内公开发表;
4.考生须为论文的第一作者。考生硕士期间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考生为第二作者的,可以视为第一作者。
(二)加分标准
考生可提供多篇具有代表性的论文作为加分项目,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加分分值参照《西南财经大学学术期刊等级分类目录(2018版)》的规定分为以下四个级别。
科研成果级别 |
分值 |
A+级期刊 |
5分 |
A级期刊 |
4分 |
B级期刊 |
2分 |
C级期刊 |
1分 |
五、录取
1.在合格生源中,依照考生的综合成绩按专业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总分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若初试总分也相同,则专业考核成绩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2.严格控制录取结构。全脱产和在职攻读考生分别排序,分类录取。全校录取在职攻读考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下达计划的15%;
3.专项计划单独排名,计划单列,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加试科目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予录取;
5. 录取名单须经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学校;
6.本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在学院网站进行信息公开,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调剂
因报考导师招生计划的限制而无法录取的上线考生可以申请调剂。学院在复试后向所有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告知调剂信息,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院提交《调剂申请表》。
七、体检
体检工作另行通知。
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