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习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 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02 查看次数: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川教函〔2018438号的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学位论文管理,加强学术诚信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开展会计学院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自查工作,安排如下:

1.自查工作时间:即日起---815日;

2.自查范围:全院所有学生和导师;

3.学校受理“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监督举报电话:87093032,监督举报邮箱:xwb@swufe.edu.cn,意见箱位于腾骧楼120办公室;

4.学院受理“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监督举报电话:87092977(本科),87092965(研究生);

学院监督举报邮箱:zwt080525@163.com(本科),wangfanswufe@swufe.edu.cn(研究生)。

附件为相关文件,请全院师生学习。

会计学院

附件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 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docx

附件2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pdf
附件3 《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pdf
附件4 《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pdf
附件5 《关于印发《 西南财经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地址:通博楼D203室  电话:028-87092977
传真:028-87092191  学风、考风意见信箱:accjw_d20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