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强奖学金
(一)评选对象:在校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学生
(二)评选学年:2019-2020学年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评选期内未受到违纪处理,或未有违纪处分未解除;
3.道德品质优良,有较强的自立自强意识;
4.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学习,学习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50%或进步大(即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比上学年前进了30%);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努力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以本年度评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为依据)。
(四)名额分配和奖励标准
评选比例:不超过本学院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数的10%(原则上本学年已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再参评),奖励金额为2000元/人。
其他事项
(一)严禁各种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在校期间申请奖学金资格,已发放的奖学金和荣誉证书予以追回,并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各类奖项候选人提交的材料须简洁有条理,申报者只填写在评选期间所获各级各类奖学金、荣誉称号及其他先进事迹等信息;
(四)同学将相关资料交至各辅导员处,各辅导员须在11月23日(星期一)17:00前将评选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纸质申请表(见附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通博楼D101办公室肖苒老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