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学年开学初各项资助工作,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成长成才,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高年级学生学费缓缴
确因家庭经济困难不能按时缴纳学费的2021级及以上年级本科生和研究生,可申请缓缴学费,期限原则上为三个月。如学生因获得(或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需要缓缴费用,学生应在缓缴期限内缴清除贷款部分的剩余费用。
为简化工作流程,已获得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只需缴清差额部分即可,不需再办理缓缴手续。其他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的同学,因学校无从获取贷款信息数据,所以仍需办理缓缴,同时需上传贷款证明材料。本学年准备在校申请贷款的同学及以其他方式缴清费用的学生也需要办理缓缴手续。具体安排如下:
9月1日—9月7日学生完成线上申请
9月2日—9日培养单位完成线上审核
9月13日—9月14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完成校级审核
学工平台:https://ehallapp.swufe.edu.cn 【困难补助】板块;详见附件。
二、本学年本科生助管、研究生助管岗位征集及招录工作
(一)学生申请及上岗
9月9日-9月22日,学生根据自己情况在全校范围内选择勤工助学的岗位,岗位未录取满员的,将在29日进行补录取。
9月24日-9月29日,学生于录取次日报到实习(节假日顺延)。
1.本科生勤工助学招录
第一,优先录取全校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学生(提交困生认定申请、往年困生认定情况或者根据申请理由综合判断);
第二,录用学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上岗培训并与学校签订勤工助学协议(时间另行通知),录用学生不得重岗,不得擅自离岗、退岗,遵守劳动纪律、安全纪律和学习纪律,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学习时间。各设岗单位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岗位培训。
2.研究生“助管”招录
第一,面向全脱产在校研究生(贫困学生优先)招录,受过违纪处分(含通报批评)、有重修课程学生除外;
第二,研究生助管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岗位培训或单位组织的岗位培训。
第三,研究生助管岗位不得重岗(包括助研、助教岗位),试用期为一周,试用期不合格者,聘任单位有权解除协议。
学工平台(https://ehallapp.swufe.edu.cn)-【勤工助学】板块。
三、本科生、研究生新生一次性困难补助
请各培养单位详细了解2022级新生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情况,即目前所余资金无法维持接下来2个月在校基本生活,家庭又无其他补贴的,且持有本人承诺的《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的学生,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新生一次性困难补助”。具体安排如下:
9月1日至9月12日,学生完成线上申请,如实完整进行填写。
9月13日至9月16日,培养单位进行线上审核(资助专员初审、单位相关领导复审),对学生申请事由材料真实性、困难程度等进行审核,确定资助等级并公示。请申请同学务必在9月16日17:00点前完成申请。
9月21日至9月27日,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进行终审及公示。
学工平台(https://ehallapp.swufe.edu.cn)-【困难补助】板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