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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通知】关于2022-2023学年筑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3-10-25作者: 浏览量:

评选范围:

一、在校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


二、评选年度:

2022-2023学年


三、奖励名额和标准:

1.奖励名额:10人

2.奖励标准:4000元/人

按照符合参评条件人数规模,请各学院(研究院)推荐1名候选学生(金融学院、中国金融研究院可推荐2名候选学生)参加学校差额评选。


四、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评选期内未受到违纪处理或所受处分已解除;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良,评选年度内无补考、旷考、缓考(因学校教学安排除外)记录;

5.生活俭朴,家庭经济困难,参评学年(2022-2023学年)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需提供电子版贷款合同复印件)。

注: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筑梦奖学金”。


五、评审程序及时间要求

1.学生进入学工系统→奖学金进行申请。

网址:ehallapp.swufe.edu.cn

2.10月25日-10月26日,学生提交申请,认真填写各栏信息,申请理由应包括学生的政治表现、思想情况、学习情况、在校表现等内容,不少于100字,成绩单、获奖证明、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合同等相关支撑材料需上传完整;

3.10月27日-10月30日,学院(研究院)评审,各学院(研究院)提交数据前请认真核实学生申报内容,防止错报、漏报、虚报,如有上述情况学校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补报,学院推荐名单需公示5个工作日;

4.11月7日-11月16日,学校对学院(研究院)报送的学生材料进行汇总、复核,提交学校评审领导小组讨论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后上报教育部。


学生成长与发展中心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