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2届毕业生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2-05-07作者: 浏览量: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精神,学校将对2022届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中的孤残学生、特别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学费减免。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自愿通过【学工平台-困难补助–毕业生学费减免】版块根据要求进行申请,学生申请截止时间为:5月16;各培养单位辅导员需认真核实学生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梳理申请学生在校期间的受奖助情况,对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各培养单位分管资助领导在系统对学生情况进行复核,学院审核截止时间为:5月17,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组织专家评审对相关材料进行最终审核。

注:逾期未申报视为放弃相应资格。

附件1:毕业生学费减免操作手册1-学生

   会计学院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