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学金简介
胡益芬是西南财经大学会计系(现会计学院)老教师,“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胡益芬·李秉亚奖学金”系遵从胡益芬及其丈夫李秉亚遗愿,由家属于2024年在会计学院捐赠设立。该奖学金资金来源于胡益芬生前留存的所有工资,用于激励会计学院学生对财会专业的学习和研究。
二、奖励对象及评选条件
1. 会计学院全日制在校优秀的大二至大四本科生;
2. 热爱祖国和人民,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品德优良,诚实守信,表现优秀,评选年度内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未受过学校或学院通报批评(含)以上纪律处分;
3. 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勇于进取,春秋两季学期学分绩点3.5以上(含3.5);评选年度内无补考、旷考、缓考(因学校教学安排除外)、重修记录;两学期综合测评均达优秀;
4. 自强自立,愿意回报社会,乐于助人,生活朴素节俭;
5. 同等情况下具备以下条件者可优先评选:(1)在公开出版的专业性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一篇以上者;(2)勇于创新,积极参加科研、科创、竞赛活动,在全国性各类科研、科创、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者;(3)综合实践能力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表现突出并被省级以上(含省级)媒体报道或有省级以上(含省级)相关组织作出书面表扬者(4)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年以上,工作表现出色者。
6.申请人须撰写一篇关于中国近现代教育家在理想信念、道德情操、育人智慧、躬耕态度、仁爱之心、弘道追求等六个方面事迹精神的学习心得,字数不少于2500字。(一旦发现文章涉嫌剽窃、抄袭、套用他人成果或请人代笔的,取消评奖资格并按照校规校纪进行相应处理)。
三、奖励对象的选拔
1. 从本科学生中选拔共1人;
2. 学生于2024年11月18日前向辅导员提交申请表、撰写文章和电子汇总表,学院在收齐材料后召开评审会确定奖励对象并公示,报胡益芬、李秉亚家属备案后再向奖励对象支付奖金。
四、奖励标准及方式
奖励金额五千元,一次性发放给获奖者。
五、本通知内容的解释权归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