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障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按时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二次预答辩
针对本学期预答辩未通过的学生,在开学后两周内安排二次预答辩,具体安排开学后通知。二次预答辩未通过者不能进入学位论文下一阶段工作程序,不具备2025年春季学期申请学位的资格,毕业时间顺延。
二、 资格审查
受理硕士生学位申请前,应审核毕业生个人学习计划、中期考核、开题报告、学分和奖惩情况等情况。并于2025年3月12日前填写《2025届预计毕业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核汇总表》(附件1)。预计毕业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核汇总名单(简称预计毕业生名单)将用于校级硕士学位论文抽检。
三、 论文提交及检测
1. 学生提交的学位论文应符合《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关于研究生论文形式和格式的基本要求(新版)》,毕业生资格审核通过后进行学位论文提交。学生需在检测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http://gms.swufe.edu.cn)中填写基础信息及论文信息,上传论文(匿名版,需隐去学生姓名学号及指导教师姓名及相关个人信息,专业及研究方向不得隐去)。请注意,学生提交系统后务必提醒导师在检测前在系统中对论文进行评阅确认,逾期未提交论文、未按要求对论文进行匿名处理及未完成导师评阅的学生,其学位申请不予受理,作自动延期处理;提交系统且通过导师评阅的论文不可再进行修改,提交时请务必注意版式;
2. 根据学校《关于启用“学术不端行为文献检测系统”的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所有研究生学位论文必须通过检测,方可进入论文评阅阶段。论文检测率<15%,视为通过检测。会计学院检测共分2批次,第一次检测时间为2025年3月4日(GMS系统上传及导师评阅,需在3月4号前完成),第二次检测时间为2025年3月14日(GMS系统上传及导师评阅,需在3月14号前完成),由学院统一组织检测工作,若两次检测文字复制率均≥15%,需对论文进行半年以上的修改工作,方可再次提出检测申请;
3. 同时,学生需提交检测版论文及全文版论文(均为Word电子版),由各班汇总后连同《西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申请汇总表》(附件2)提交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检测版即按检测要求提交论文正文部分,删除版权声明、后记、致谢等内容,命名方式为:姓名-学号-学院-n检(例:张三-115120212099-会计学院-1检),其中论文正文字数不能少于30000字,即Word文档字数统计中“中文字符和朝鲜语单词”字数;全文版即包括论文的所有要件,命名方式为:10651_学号_姓名_LW(说明:命名方式中的”_”为半角的下划线,“LW”为大写的英文字母LW,非论文题目全文。文件命名中不能有空格);
4. 检测前学生需提交导师同意定稿检测的签字封面,及诚信承诺书(附件3)。
四、 论文抽检
校级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于2025年3月21日确定抽检名单(抽检名单从预计毕业生名单中抽取),并安排送审。
校级抽检的硕士学位论文,培养单位不再安排评阅工作,其抽检结果即为评阅结果。抽检学生因论文检测未通过、论文未定稿、论文未提交等原因未参加本次抽检评审的,再次送审时自动进入校级抽检名单。抽检评审结果预计于6月初公布,抽检结果合格的,方可安排答辩工作。
五、 论文评阅
1. 学院论文评阅时间为2025年3月24日至4月24日;
2.论文评阅由各学位分委员会组织,论文评阅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进行(具体操作见研究生管理系统学位操作手册)。评阅要求如下:
①每份学位论文的评阅不少于2人,其中须有一名校外专家(专业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按各专业学位全国教育指导委员会规定执行)。
②论文评阅人应是严谨、认真负责,具有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同行专家,应对论文是否具有创新性、论文的不足等方面表示明确而具体的意见。具体要求详见《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专业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
③为公正评估论文质量,各培养单位应对论文评阅人保密,严禁答辩人参与论文评阅工作。
六、 论文答辩
4月25日至5月20日,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开展论文答辩工作。答辩工作应在收齐所有论文评阅意见并经学位办审核批复后方可进行。
七、 论文终稿提交及答辩材料归档
1.论文答辩结束后,答辩通过的学生应根据专家意见修改论文,并提交论文终稿至学院(命名方式和要求同前),具体时间要求另行通知。
2.按照图书馆、档案馆要求提交论文电子版和纸质版。注:向学位办、校图书馆、档案馆提交的论文须为最终定稿论文且版本完全一致。
3. 硕士研究生需向培养单位提交毕业生电子注册照片二寸4张。
会计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