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评选西南财经大学2025年励强奖学金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5-12-01作者: 浏览量:

各学院(研究院):

为践行西南财经大学“经世济民 孜孜以求”的大学精神,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国际视野的财经领域的卓越人才,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开展家庭经济困难优秀本科学生帮扶项目,苏功强先生特设立“励强奖学金”,现将评选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在校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

二、名额及奖励金额

每年奖励人数为20名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人民币。


序号

学院(研究院)

可推荐名额

3

会计学院

3

注:学校按照学院(研究院)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人数比例进行推荐名额分配,从推荐的25名中差额评选出20名。

三、评选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评选期内无违章违纪记录;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上学年(2024-2025学年)学习成绩无不及格科目,无补考、旷考和重修、缓考记录(因学校教学安排除外);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通过学校上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2024-2025学年认定结果为依据)

(六)学习成绩优异,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各年级或专业的前30%(含30%);

(七)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

四、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请、学院(研究院)审核及公示

121-125日,学生向所在学院申请,申请资料包括:励强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个人获奖、志愿者证书复印件等佐证材料。

128日——1212日,学院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选拔候选学生,并在本学院(研究院)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工作部;

注:佐证材料请按 “正反面复印、黑白打印、缩小规格” 要求制备。

(三)学校审核及公示

学校对学院(研究院)报送的学生材料进行汇总、复核,提交学校评审领导小组讨论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请各学院(研究院)严格按照评选时间、要求、程序,扎实做好相关工作,认真核实学生申报材料,如有错报、漏报、虚报等不规范情况,学校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补报。

附件:

1.西南财经大学励强奖学金申请表

2.学院(研究院)励强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会计学院学生成长与发展中心

2025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