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财政部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财政部等四部门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8号)有关规定,为落实好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并做好2026年基层就业补偿代偿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2026年毕业生基层就业申请
2026年毕业生在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基层就业网址:https://jcjy.xszz.edu.cn/loginHome)“基层就业申请”模块填报信息,于2026年8月28日前完成基层就业申请和学院(研究院)审核工作。各学院(研究院)严格按照《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审核标准说明(2026年版)》(见附件1),重点审核毕业生主体资格、就业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单位及申请总金额等,确保学生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坚决杜绝未经认真审核直接通过的行为。
二、系统操作注意事项
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主要分为基层就业申请、在职在岗确认、基层就业复核等模块,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学生端操作手册》(见附件5)。各模块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基层就业申请”模块仅限2026年毕业生初次申报,申请材料模板(见附件6)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最新版本。
三、切实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资助育人工作
基层就业补偿代偿工作涉及毕业生切身利益,请各学院向2026年及2027年毕业生广泛开展政策宣传,特别是要在2026年毕业生离校前,将政策提前传达到位,确保每位学生都能准确知晓基层就业补偿代偿政策。各学院要监督提醒学生在申请过程中诚实守信,对学生咨询问题应严格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解释。要充分发挥基层就业政策育人导向功能,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积极的择业观、就业观,激励更多优秀青年投身基层、服务基层、扎根基层。
学工部联系人:阿尔达克 咨询电话:028-87092635
会计学院联系人:肖苒 咨询电话:87081818
会计学院学生成长与发展中心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