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评选2020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1 查看次数:

    关于评选2020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为切实贯彻执行中央对台湾、对港澳工作方针,根据全国资助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度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和上级工作要求,结合我校情况,现将2020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在我校就读的台湾、港澳地区的全日制本科生。

    二、名额及奖励标准

    (一)台湾学生名额

    本科生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

    (二)港澳学生名额

    本科生特等奖1名,本科生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

    (三)学院推荐名额

    学院

    台湾学生名额

    港澳学生名额

    会计学院

    1

    2

    学校将根据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差额评选,产生最终获奖名单。

    (三)奖励金额

    本科生特等奖每生每学年奖励8000元,本科生一等奖每生每学年奖励6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奖励5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奖励4000元。台湾学生奖学金与港澳及华侨奖学金的名额不能打通使用。

    三、申请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上学年无成绩不合格记录。

    四、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学院评审。学院审核学生申请材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申请学生的日常表现、成绩排名等情况,组织相关专家老师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审查学生是否符合无违纪、无补考、无缓考(因学校教学安排除外)、无重修记录等参评条件;

    (二)学校推荐。经评审后公示,将候选学生名单报上级主管部门;

    (三)发放奖学金。待上级审批同意及下达奖学金后,学校将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五、本次评选工作通过学工系统完成。

     

    网址:ehallapp.swufe.edu.cn

    3月11-12日,学生将附件一:港澳台奖学金评选基本情况汇总表电子档发给自己的辅导员老师。

    六、监督检查

    对于获奖学生,学校将继续加强监督,如出现违反《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和《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情况的,学校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02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