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园通知】关于2023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09 查看次数:



    一、参评对象

    在校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含预科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退役士兵)。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上一学年未受到违纪处分或所受处分已解除。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不良诚信记录);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以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为依据)。

    三、评审流程

    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流程如下:

      (一)10月8日-10月11日,学生进入“学工系统”→“国家助学金”进行申请。网址:ehallapp.swufe.edu.cn。

      (二)10月12日-20日,学院(研究院)完成评审,评审结果在本学院(研究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后提交学校评审。

      (三)10月21日-10月31日,学校对学院(研究院)报送的学生材料进行汇总、复核,提交学校评审领导小组讨论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后上报教育部。

    四、资助标准及名额分配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2200-4400元范围内确定,分为3档。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为基准,按照全覆盖的原则进行审核。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请各学院(研究院)及时通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在评选过程中加强感恩、励志等教育,并重点关注原建档立卡、低保、孤残等特困学生申请情况。

      (二)根据最新要求,对于存在学业不及格等情况的困难学生,在评选过程中需了解情况、进行教育引导。

      (三)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服兵役退伍学生享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不参加本项普通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的评定。


    学生成长与发展中心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