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新时代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专业人才,我校将在2025年开展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工作。根据《西南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包括资格审核、材料评议、综合考核和录取等,并对招生工作过程和录取结果负责。
二、招生方式、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一)我院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普通招考,采用“申请-考核”进行选拔。
(二)我院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习形式为非全日制,仅招收定向就业考生。
(三)招生专业为125300会计和125700审计,招生计划待定,实际招生计划以学校最终下达为准。
三、申请条件
考生应符合以下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学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国(境)外学生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具备研究生同等学力,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获得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后,有6年及以上工作实践经历;获得CET-6合格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其它语种应达到相应水平);已在CSSCI期刊公开发表2篇论文,并达到硕士研究生的学术水平;经学校审查合格。
(五)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
(六)具有5年(含)以上财会审或其他经管领域全职工作经历,或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在职人员。
四、选拔程序
(一)网上报名
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实行导师团队制培养指导,报考时不区分导师,入校后从团队中确定一名博导为主导师。
学院组织专人对申请者的报考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则进入材料评议环节。
(二)提交材料
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在规定时间内,将下述共1-11项材料按顺序进行整理并提交。
1.《西南财经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2.《专家推荐书》两份,其中一份应为理论界专家推荐书,另一名应为实务界专家推荐书。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往届毕业生: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复印件各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国内高校毕业生)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一份(国(境)外高校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学生证复印件一份、研究生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或在录取前取得国(境)外硕士学位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一份(国(境)外高校毕业生);
同等学力考生:学士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各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国内高校毕业生)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一份(国(境)外高校毕业生)。
5.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一份(由考生攻读硕士学位所在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本科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一份(由考生本科所在院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
6.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推荐其报考的证明(包括实际工作年限、职务职称、参与科研及管理工作情况等)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7.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如没有则不提供。
8.《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研究计划书》一份,须提供针对所报考专业的某一问题制定的详尽研究计划(包括选题依据,文献综述,研究内容,拟采用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考核指标(成果)等内容)。
9.代表性科研成果(最多3项,如没有则不提供):
(1)学术论文:已公开发表的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仅限正式见刊成果,本人一作或唯一通讯作者或硕士期间导师一作本人二作),须提供期刊复印件一份(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封底);
(2)专著(含编著、译著):已公开出版的与报考学科相关的专著(仅限正式出版成果,以专著中所列作者为准),须提供专著复印件一份(仅需封面、版权页、前言、目录、封底);
(3)科研项目: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课题(本人主持或主研省部级及以上项目,其他项目仅限本人主持),须提供立项证书或结项证书复印件一份。
10.硕士毕业论文全文一份(无硕士学位论文的,可提供成绩单和一篇代表性课程论文)。
11.实践能力与成就证明(最多5项,如没有则不提供):财会审或经济管理工作相关案例或专题报告(须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立项证明、获奖证书(包括专业性奖项和非专业性奖项)等。
特别说明:
(1)上述材料请按编号顺序整理并提交,须提交两套材料,其中一套材料的8-10项须进行匿名处理;
(2)以上材料建议使用顺丰快递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555号西南财经大学诚正楼636室,收件人:王老师,电话:028-87092406;
(3)截止时间以邮戳上寄出日期为准,请在邮件备注栏注明“会计学院专博申请材料”;
(4)所提交材料不退还;
(5)若发现材料造假者(包括学术造假或抄袭),取消博士录取资格。
(三)材料评议
学院成立材料评议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由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其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3人。
材料评议对考生的学业与实践表现、科研成果和培养潜质等情况进行独立量化打分。分专业按照材料评议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进入学术潜质测试环节的考生名单。
(四)学术潜质测试
普通招考考生须进行学术潜质测试。学术潜质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对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性写作和论证性写作进行考查。经测验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可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五)综合能力考核
学院按照专业并结合考生人数,成立综合考核专家组。考核组成员不少于5人,由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其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3人。
综合能力考核包括笔试、面试和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考核时间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1.笔试:满分为100分。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笔试科目为《管理哲学与会计实践》,审计博士专业学位笔试科目为《管理哲学与审计实践》,主要考查考生对相关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及实践能力(注:笔试不指定参考书)。
笔试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进行,时间为3小时。
2.面试:满分为100分。考核内容:包括个人实践经历、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PPT展示约20分钟)。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掌握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情况、能否创造性地运用科学方法和专业知识研究和解决实践中的重大现实问题,以及是否具备作为博士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相关内容。面试专家组就相关问题进行提问,依据考生的表现情况独立打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40分钟。
面试严格执行“随机确定考生面试次序”“随机确定面试组组成人员”的工作机制。
3.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主要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术道德等方面进行考核,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4.同等学力考生须在综合考核阶段参加报考专业硕士阶段的两门主干课程和政治理论笔试加试。两门主干课程为:《会计学》和《管理学》。
五、成绩计算及录取
(一)总成绩计算
综合考核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各项成绩均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二)录取
1.录取原则
依据“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
2.录取办法
(1)根据招生计划,在合格生源中,依据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分专业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录取。综合考核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2)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加试成绩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信息公开
我院博士招生考试相关信息均通过研究院网站公开发布,且全过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研究生院的监督和检查,考生如对考核环节和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向研究院提出申诉,由研究院对材料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将结果反馈至考生。
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028)87092406
七、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本办法规定明显与学校强制性规定相冲突者,适用学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