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计学院关于《创新、创业与社会实践》课程要求的再提示
    发布时间:2024-11-29 查看次数:

    各位同学:

    《创新、创业与社会实践》旨在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思维和社会实践能力。通过理论学习、案例分析、实践操作等多种形式,引导学生掌握创新创业的基本理论和方法,了解社会实践的途径和技巧,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创业意识。现将本课程的相关要求再次提示如下:

    一、集中授课时间

    第六学期。

    二、考核要求

    每名同学需要同时完成以下两个考核要求:

    (1)每名同学在开课学期按照西南财经大学四川省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以队长身份”成功报名西南财经大学四川省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

    (2)每名同学在 6 学期至少以组员身份参加并完成一次“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西财暖冬”社会实践活动。此部分要求从本科2023级及以后年级的学生开始执行。

    每名同学在课程作业提交截止时间前,以行政班为单位,将作业提交至班级负责人(一般为班长),由班级负责人整理汇总后,以行政班为单位统一同提交至任课老师,由任课老师考核上分。

    三、成绩构成

    课程成绩由三个部分构成:课堂表现(30%)、课程作业(60%)、课程附加分(10%) 。

    1. 课堂表现:学生应按时出勤签到,积极参与课堂讨论,主动发言。

    2. 课程作业:同时提交以下两类材料:成功报名四川省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的截图、四川省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创业计划书;社会实践结项证明以及补充材料。

    3.课程附加分:

    (1)在学生创新创业类比赛如四川省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挑)、“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小挑)等中获奖,将视奖项级别酌情加分。

    (2)在前 6 学期参加并在“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或“西财暖冬”社会实践活动中获奖,将视奖项级别酌情加分。此部分要求从本科2023级及以后年级的学生开始执行。


    会计学院

    202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