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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专业学位中心 中期考核实施办法(2021年3月修订)
发布时间:2021-04-01 查看次数:

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专业学位中心

中期考核实施办法

(2015年11月制定,2017年4月修订,2021年3月第二次修订)

为提高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一、总则

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会计硕士、审计硕士研究生统一实行中期考核制度。中期考核合格者,取得学位论文开题的资格,可进入学位论文写作阶段。

二、实施细则

(一)中期考核一般安排在每年五月中旬左右进行。中期考核不合格者有一次补考机会,补考未通过者自动参加下一次中期考核。

(二)中期考核实行综合考试制度,由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专业学位中心组织出题、制卷、统一考试和统一阅卷。

(三)中期考核实行闭卷考试和试卷匿名评阅制度。

(四)中期考核原则上实行60分合格制度。中期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学位论文开题,不能进入学位论文写作。

三、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各专业学位中期考核的范围

(一)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中期考核事先指定考核范围。综合考试在指定的范围内出题。

(二)各专业中期考核范围由两部分构成:本科基础课程内容占40%,研究生课程内容占60%。

(三)各专业学位本科基础课程范围如下:会计专业硕士考试范围为财务会计、财务管理、成本管理会计、以及指定必读书目;审计硕士考试范围为审计、财务会计、成本管理会计、以及指定必读书目。这部分考核内容,占总分的40%。

(四)各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内容的考试范围,即各专业学位培养方案中的专业必修课程。这部分考核内容,占总分的60%。

四、对考试范围的进一步说明

(一)中期考核中,各专业本科基础课程的考试以对应的本科教材为基础。考核内容为本科基础内容。

(二)“财务会计”包括《会计学原理》、《中级财务会计》、《高级财务会计》。

(三)“财务管理”以本科《财务管理学》课程为基础。

(四)“成本管理会计”考试范围以《成本会计学》和《管理会计学》为基础。

(五)“审计”除了本科审计相关教材以外,还包括《内部控制设计》。

(六)指定必读书目参见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专业学位中心发布的《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专业学位中心推荐阅读书目表》。

五、本办法的解释权归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专业学位中心。

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专业学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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