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

通知公告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教育教学 - 本科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23届会计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三辩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3-06-16作者: 浏览量:

根据《西南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以及学校对于毕业论文工作的安排,现将学院(含财务管理(辅修))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二辩及三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

6月19日 13:30

学生应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答辩教室签到,查看答辩次序。

二、答辩分组和地点

请在知网论文管理系统中查询。如有变动,学院会另行通知,请同学们保持关注。

二、答辩范围

符合答辩条件的2023届本科毕业生。

有以下情况的学生不能参与本次答辩:

1. 延迟提交定稿或指导老师未通过定稿;

2. 外审未通过;

3. 校级抽检未通过;

三、答辩前准备

1. 自行打印系统中定稿版本的毕业论文4份(双面打印,封面及内容纸张不作要求),答辩当天提交3份供答辩老师查看,1份供自己使用。

2. 身份证或学生证。

四、答辩过程与要求

1. 答辩内容

(1)学生介绍毕业论文基本构想和主要内容;

(2)教师针对论文进行提问;

(3)学生对问题进行回答

2. 答辩时长:每个学生的答辩时间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为二十分钟左右。

3. 答辩着装无严格要求,但应大方整洁、庄重得体。

4. 答辩PPT不作硬性要求,可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制作PPT。如选择使用PPT展示,线上答辩的同学应提前测试屏幕共享功能,线下答辩的同学应准备好PPT携带至教室,使用教室多媒体进行播放。

5. 答辩应观点鲜明、逻辑严谨、言之有据。

6. 答辩老师将当场宣布答辩通过情况,一辩时每个答辩组合格的最低分论文自动进入末位审议,二辩/三辩时答辩组专家视论文质量决定是否进入末位审议。若有需要,老师可增选“末位审议”对象。进入末位审议的论文将送末位审议小组再次审议,审议结果将在所有答辩组完成答辩后一周内公布。有关末位审议的详细流程请见《会计学院本科毕业论文答辩质量控制实施办法》。

五、答辩后

(一)最终稿的修改及上传

6月30日前。

答辩通过的学生应继续按照导师意见、答辩组及外审专家的修改意见继续修改论文,直至完成终稿。

(二)成绩计算

1. 答辩成绩计算方法:所有答辩老师打分的平均分

2. 论文总评成绩=指导教师评阅成绩×40%+双盲评阅平均成绩×40%+答辩成绩×20%

评分标准:“优秀”(90≤优秀<100 )、“良好”(75≤良好<90)、“一般”(60≤一般<75)、“不合格”(<60)

西南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https://jwc.swufe.edu.cn/info/1070/3553.htm

会计学院本科毕业论文答辩质量控制实施办法https://kj.swufe.edu.cn/info/1141/13864.htm

会计学院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