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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届本科毕业论文二次定稿提交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2-04-15作者: 浏览量:

全体本科毕业班同学:

毕业论文工作已经进行到最后的评阅和答辩阶段,为了帮助同学们顺利完成毕业论文学习任务,现将有关事项及流程通知如下:

一、答辩

1. 第一次答辩时间为4月24日-5月7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待定,其它答辩要求请见《会计学院关于2022届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的通知》。https://kj.swufe.edu.cn/info/1160/12758.htm

2. 第二次答辩时间为5月23日-5月2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待定。

二、参加第二次答辩的定稿提交要求

1. 无资格参加一辩的同学:

1) 未参加第一次外审

2) 第一次外审不合格

请根据老师意见认真修改定稿,上传后提醒指导老师须于5424点前审核通过定稿。5月5日将开始第二批外审,过时不候,逾期将面临延迟毕业。

通过第二批外审的学生可以参加第二次答辩。

2. 第一次答辩未通过的同学:

请根据老师意见认真修改定稿,上传后提醒指导老师须于51624点前审核通过定稿,过时不候,逾期将面临延迟毕业。

3. 查重次数

在上传第二次定稿前已经无查重机会的同学,请填写此表申请增加1次查重机会,这是仅剩的最后一次机会,请各位同学认真修改后再上传。https://docs.qq.com/form/page/DZHp5dFZJSmpDb2dQ#/fill

4. 定稿提交要求

1) 请务必提前和指导老师沟通,确认定稿无需修改再行提交。 擅自提交未经导师同意的定稿、导师未按时审核通过的同学将面临延迟毕业;

2) 论文外审采用盲审的形式,请务必在提交的定稿中删除含有个人信息及指导老师信息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定稿文件名、定稿封面、致谢等中的内容。定稿文件名请设置为完整的论文题目;

3) 请确保定稿文件名、定稿题目、系统显示论文题目三者一致。

会计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