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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级本科生、研究生办理身份证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1-11-01作者: 浏览量:

各学院(中心)总支:

目前,我处已将2011级本科生和研究生户口录入了成都市温江区公安分局,并通过积极协调,邀请温江公安分局户籍科到我校现场为2011本科生和研究生办理第二代身份证照相,具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照相时间:11月2日--4日(周三至周五)9:00——17:00;

2、照相地点:图书馆东侧一楼(国际报告厅旁,原保卫处值班室);

3、照相注意事项:

(1)、只有将户口迁移至学校的学生才能前往照相;

(2)、穿深色衣服;

(3)、照相时不能佩戴眼镜和首饰等;

4、身份证工本费20元,由公安机关当场收取。

请各学院(中心)及时通知将户口迁移至学校集体户的学生前来照相,逾期未来者,请自行到温江公安分局办理。

特此通知!

保 卫 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