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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2023年度“优秀志愿者·志愿之星”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4-04-18作者: 浏览量:

为树立典型、宣传榜样、鼓励先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贯彻志愿育人理念,推动我院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科学化发展,学院决定开展2023年度优秀志愿者·志愿之星评选表彰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4419-430

二、评选范围

志愿四川平台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分团委组织下全体注册志愿者

三、考察年度

2023年度(2023.2.12-2024.2.24

四、评选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模范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质优良,考察年度未受到违纪处分,当前未有纪律处分未解除;

4.勤奋学习,成绩优异,考察年度无违纪情况,无任何不及格、补考和重修记录;

5.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考察年度各学期综合测评合格;

6.为组织下注册志愿者且考察年度志愿四川累计服务时长不低于20小时,热爱志愿活动,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级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并表现突出,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五、评定流程

(一)志愿者个人报名申请:419-424

符合参评条件的注册志愿者依据各行政班班委具体通知要求自愿申报。

(二)汇总审核及表彰公示:424-430

由评选小组对志愿者年度志愿情况进行审核,择优评定“优秀志愿者”,并“优秀志愿者”基础之上评定“志愿之星”;对优秀志愿者志愿之星评选名单复审核查后公示表彰名单,依激励规则分发奖状。


六、工作要求

1. 各申报人(集体)应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各团支部应对推荐对象的参评资格和相关材料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团委在组织抽查核验过程中,若发现虚报假报情况,将取消其评选资格,取消资格的空缺名额不予替补。

2. 附件一、附件二、证明材料均需打包压缩提交电子版,将邮件命名为【年级+专业+班级+优秀志愿者评选】提交至邮箱kuaijizgb2023@163.com。团支书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424日(周三)18时整。

3. 本次申报不区分“优秀志愿者”与“志愿之星”。“志愿之星”会在评定“优秀志愿者”后择优评定。


附件:【附件1 2023年度会计学院“优秀志愿者·志愿之星”评选表彰申请表.docx

附件:【附件2 2023年度会计学院“优秀志愿者·志愿之星”统计表.docx


联系人:张老师 028 8708 1898

     郑同学 18215603291

     黄同学 18858748362



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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